为有序推进高州市城区停车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高州 市相关单位已组织完成前期摸排,结合当前高州市城区停车环境存在 问题,本次有偿使用的公共资源为高州市中心城区的部分特定路段路 内停车位泊位。通过对上述公共资源进行有偿使用出让(本报告中将 政府出让或者以其他有偿方式(出租、出借等)转让市政公共资源的 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统称为“有偿使用权”,享有上述公 共资源的有偿使用权的受让方或其成立的项目公司称“有偿使用 者”),通过公开竞争方式将高州市城区公共智慧停车项目的 30 年(2 年建设期+28 年运营期)有偿使用权授予给有偿使用者。由有偿使用 者向政府指定单位支付有偿使用权价款,有偿使用期满后将项目无 偿、完好一并移交市政府或市政府指定部门。最终实现存量资产价值 的盘活。依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实施机构委托我 司编制《高州市城区公共智慧停车项目实施方案》,设计项目的运作 方式、交易结构、合同体系、监管机制等,作为项目公开竞争方式和 合同执行的指导性文件。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者须按本实施方案及公开 招标文件的要求实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在有偿使用期满 后移交政府相关部门。1.2.2 项目地理位置 拟建项目分布于广东省高州市,路内停车位建设范围涉及旧城片 区、城东片区、城南片区、西岸片区、山美片区共计 29 条市政道路路段。

本项目改造的公共停车泊位共计 4889 个车位,全部纳入有偿使 用权转让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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