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旅游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凯撒旅游(000796)(以下为凯撒同盛)原实际控制人兵先生于2023年9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在2024年7月5日和2024年9月27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所以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表示在2019年12月17日-2022年4月29日或2023年4月28日有买入并亏损且在2022年4月29日或2023年4月28日当天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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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明,凯撒同盛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在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凯撒同盛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了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具体金额分别为185,922.85万元、238,811.74万元和82,918.40万元。这些占用金额分别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1.81%、184.72%和185.68%。

2.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在2020年1月至6月、2020年1月至12月、2021年1月至6月、2021年1月至12月和2022年1月至6月的报告中,凯撒同盛与凯撒世嘉及其关联方发生了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这些占用金额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净资产的47.38%、153.71%、127.77%、534.79%和220.40%。

3.“17凯撒03”债券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17年凯撒同盛向社会公开发行了名为“17凯撒03”的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为7亿元。

管局对此做出了一系列处罚决定。

对于凯撒同盛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违法行为,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被处以180万元罚款,陈小兵被处以150万元罚款,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分别受到了警告和罚款。对于凯撒同盛和“17凯撒03”债券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违法行为,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被处以370万元罚款,陈小兵被处以600万元罚款,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此外,由于陈小兵的严重违法行为,监管局还对其采取了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损投资者可以申请民事赔偿

在2019年12月17日-2022年4月29日或2023年4月28日有买入并亏损,且在2022年4月29日或2023年4月28日当天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申请民事赔偿,如何申请可在评论区留言也可与我沟通了解,请关注我帮您解决投资亏损问题,我是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的于婷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