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商务厅等 8 部门《河南省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及省、市政府《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推出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有着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市民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然而,部分老旧电动自行车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影响市民的出行安全。通过以旧换新政策,可以鼓励市民更换符合国家标准的新电动自行车,降低安全风险,助力市民安全出行。
另一方面,这一政策也是推进全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重要举措。当前,消费市场需要新的动力来推动发展,以旧换新政策可以刺激消费,释放市民的消费潜力。据统计,郑州市常住人口超过 1300 万人,庞大的人口基数意味着巨大的消费市场。通过以旧换新补贴,市民可以以更优惠的价格购买新电动自行车,不仅提升了生活品质,也为消费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
总之,郑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是一项既关乎市民安全出行,又有利于推动消费市场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活动详情
(一)活动时间与资金
郑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自 2024 年 9 月 26 日启动,将持续至 12 月 31 日。活动资金采取 “先到先得,用完为止” 的原则。这意味着消费者需要抓紧时间参与活动,以免错过获得补贴的机会。在这段时间内,郑州市的电动自行车市场将迎来一场新的变革,为市民提供更多的选择和实惠。
(二)补贴范围和标准
此次活动对交售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在郑州市换购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给予一次性分档定额立减补贴。具体而言,单个消费者消费 2000 元以内的,可获得 300 元补贴;消费 2000 元(含)以上的,则给予 500 元补贴。最终销售价格以发票金额为准。例如,一位消费者购买了一辆价格为 1800 元的新电动自行车,按照补贴标准,他可以获得 300 元的补贴,实际支付金额为 1500 元。而如果另一位消费者购买了一辆价格为 2500 元的新电动自行车,他将获得 500 元的补贴,实际支付金额为 2000 元。
(三)补贴对象条件
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的对象明确为个人消费者,并且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首先,交售旧电动自行车和购买新电动自行车必须为同一人,旧电动自行车需在本人名下,确保补贴真正惠及到有实际需求的个人。其次,交回旧车时间以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时间为准,购买新车时间以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开具时间为准,保证交易的有序进行。再者,交售的旧电动自行车应保持部件完整,含电池,这不仅有利于旧车的回收处理,也能确保消费者能够顺利获得补贴。此外,新购的电动自行车应完成车辆登记上牌,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 - 2018) 强制性标准的两轮自行车;换购的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 标准要求,进一步保障了电动自行车的质量和安全性。
三、补贴申报流程
(一)线下阶段
在活动的线下阶段,消费者首先需要前往参与活动的销售门店交售旧电动自行车。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交旧不限品牌,这为消费者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取得商家开具的回收证明后,消费者要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完成实名登记,并填写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承诺书,从而获得补贴资格。
接着,消费者购买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时,以线上支付方式付款后,销售门店会开具销售发票。开票地须为郑州市内,发票抬头为个人姓名,开票金额应为 “实际支付金额 + 政府补贴金额”,并且发票须注明销售门店所属区县市。消费者在这个过程中可以直接享受支付立减。
旧电动自行车由销售门店拍照留存,将车架、电池分别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理。同时,销售门店还会留存消费者个人基本信息(含身份证复印件),回收证明、旧车车架号、旧车照片、旧车车牌号(如有)等旧车信息,新车发票、新车车牌号、新车合格证等新车信息以及支付凭证或支付订单截图,以备申请补贴资金使用。
本阶段截止后,未通过郑好办 APP 完成的交易,补贴资格将不予认可。因此,消费者在参与活动时要确保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操作。同时,商家需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资金申请及结算,以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线上阶段
当郑好办 APP 活动版块上线后,消费者进入线上阶段的以旧换新流程。消费者通过郑好办以旧换新活动专区选择意向商家,前往商家交售旧电动自行车。商家回收确认后,消费者获得补贴资格。
随后,消费者购买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为消费者开具购车发票。开票地同样须为郑州市内,发票抬头为个人姓名,开票金额应为 “实际支付金额 + 政府补贴金额”,新车销售发票须注明销售门店所属区县市。
旧电动自行车由销售门店拍照留存,将车架、电池分别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回收处理。销售门店将回收证明、旧车车架号、旧车照片、旧车车牌号(如有)等旧车信息,新车发票、新车车牌号、新车合格证等新车信息,以及消费者的支付信息上传至郑好办审核平台。
经第三方机构审核完成后,符合补贴要求的,由市商务局将补贴资金发放至销售门店的银行账户中。整个线上阶段的流程更加便捷高效,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便利。
四、其他事项
(一)咨询热线与社会监督
服务平台和各区县市设立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电话咨询热线,以便及时回应公众诉求,受理和解决消费者咨询、投诉等相关事务,接受社会监督。这一举措为消费者提供了便捷的沟通渠道,确保在以旧换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例如,消费者对补贴标准存在疑问、不清楚申报流程或者在交易过程中遇到纠纷等情况,都可以通过咨询热线寻求帮助。
(二)企业责任与规范
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销售、回收企业应按要求填报销售信息、回收信息,签订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承诺书,严格遵守活动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企业的规范操作对于活动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销售企业应确保所售电动自行车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要求,如实开具发票,不得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回收企业要妥善处理旧电动自行车的车架和电池,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回收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三)消费者责任与诚信
消费者应当按照本细则有关规定如实填报信息,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以旧换新过程中,消费者要确保交售的旧电动自行车为本人名下,且保持部件完整,含电池。同时,新购的电动自行车应完成车辆登记上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对于利用虚假信息或设置虚假交易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各区县市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缴补贴资金。违规个人和企业将被取消补贴和参与补贴活动资格,并计入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电动自行车界定
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 - 2018)明确: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 / 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具有电助动或 / 和电驱动功能;
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时速不超 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 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小于或等于 55KG;
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 48V;
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 400W。
(五)消费者退货情况
如发生消费者退货情形的,商家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不包含补贴资金)。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向商家拨付以后,由商家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全额或部分退货退款均占用消费者 1 次补贴指标。这一规定明确了退货后的处理方式,保障了商家和政府的利益,同时也提醒消费者在参与以旧换新活动时要谨慎考虑,避免不必要的退货情况发生。
五、未来展望
目前,郑州市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暂未将电摩纳入其中,但随着新国标征求意见的推进,未来电摩加入以旧换新活动存在一定的可能性。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等多部门对最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公开征求意见。与现行标准相比,拟 “新国标” 对电动自行车的标准与要求有了诸多改进和提升。例如,提高防火阻燃性能、防范非法改装行为、要求增加北斗定位和实时通信功能等。其中,将使用铅蓄电池的整车重量限值由 55kg 放宽至 63kg,并且不再强制安装脚踏骑行装置。这些变化为电摩未来加入以旧换新活动带来了希望。
如果电摩能够加入以旧换新活动,将为更多的消费者带来实惠。据统计,郑州市市面上存在大量的黄牌电动车等电摩车型。若这些车辆能够参与以旧换新,不仅可以促进消费市场的进一步活跃,还能更好地推动高安全隐患的电动车辆退出市场,为市民的出行安全提供更大的保障。
然而,电摩加入以旧换新活动也面临一些挑战。一方面,需要进一步明确电摩的界定标准和准入条件,确保参与活动的电摩符合安全要求。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电摩回收和处理的监管,防止废旧电摩对环境造成污染。
总之,随着新国标征求意见的深入和政策的不断完善,电摩未来加入以旧换新活动具有一定的想象空间。这将为郑州市的电动自行车市场带来新的变革,也为市民的出行和消费带来更多的选择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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