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看到初中毕业,说话也不能完整表达的商人老板开豪车,住大别墅,心里十分不平衡。当老板送我150万元时,我全身颤抖,开车回家,车的方向都把握不稳。”这是9月29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官方发布《忏悔实录丨李维余:主政一方却没有造福百姓,我对不起当地人民!》中,曾担任四川省天全县县长、县委书记的李维余,在忏悔时所说的一段话。

看到这样的话,我就是四个字:信你个鬼。想想看,看到别人开豪车、住大别墅,心里就不平衡了,收钱还会全身颤抖,颤抖到汽车方向盘都要把握不稳?谁信呢,真的有这样的感觉,就应当把钱退回去。即便不退,也要从此收手,可是呢?退钱了吗?收手了吗?

都没有,既然没有,哪来的全身颤抖,分明就是用这样的话来寻求自我安慰,想博得别人的同情,以此来掩盖内心的肮脏和填不满的贪欲。特别是退休以后还在为商人卖力,还在通过各种方式捞钱,更说明李维余的所谓“全身颤抖”是假话,说明他至今没有真正悔悟,没有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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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贪”字头上一把刀,这把刀,既是警示所有人,不能与“贪”字为伍、与“贪”字结伴,否则,这把刀就会从天而降,将其砍得鲜血淋漓,甚至脑袋落地,也是一个个反面典型、负面案例的教训,只要与“贪”字为伍、与“贪”字相伴,就绝对没有好下场。而这个李维余,说得冠冕堂皇,收受150万元贿赂时,全身颤抖,连开车的方向盘也把握不稳,实际是,整个身心已经被“贪”字彻底俘虏了,根本没有了敬畏之心、法律之弦。但凡有一点敬畏之心、法律之弦,就不会将让其“全身颤抖”的150万元拿回家。

150万,这可不是一个小数字。别说是贿赂款,就是一次性赚到这么多钱,对绝大多数人来说,也是会兴奋到全身颤抖的。而李维余也说是“全身颤抖”,能让人信吗?如果不是受贿已经成为习惯,敢一次性收受这么多吗?否则,怎么也会把钱退回去,而不是在“全身颤抖”中把贿赂款拿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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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近年来贪官们的忏悔来看,很多贪官都会在法庭上、在监狱中掉下忏悔泪、写下忏悔书什么的。但是,从他们的受贿经历来看,真的很难认为他们的忏悔是真诚的。因为,没有一个贪官不是无数次地接受廉政纪律教育,也都在用廉政纪律教育别人,难道不知道贪污受贿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吗?但是,他们仍然不顾一切地去做,分明就是为了利益可以置法律、纪律于不顾,否则,就算不小心出了问题,也会及时收手的。那么,有一个贪官有过收手的想法吗?特别是十八大以后仍然不收手者,这样的贪官的忏悔,能有几分真心、几分真诚呢?

从一个农村娃成长为县委书记,最终因为贪欲,将自己送进了大牢,也把家人的希望,尤其是父母曾经的自豪送进了垃圾堆,这才是李维余最惨痛的教训,也是李维余真正会忏悔的原因,而绝对不是收受150万元贿赂款时“全身颤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