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制定并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生态系统第1部分:农田生态系统》(GB/T 43871.1—2024)。这是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损害领域发布的首项国家标准,可从制度上巩固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向好态势,从法治角度解决农业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长期存在的“鉴定难”等问题,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关键支撑。
近年来,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导致农田生态系统环境损害的事件仍时有发生。由于技术标准和依据的缺乏,农田生态系统环境损害发生后,不同鉴定机构采取不同的技术、流程开展鉴定评估,出现不同鉴定结果甚至相反鉴定意见,在损失评估上也出现差异。因此,我国农业生态环境损害领域首项国家标准的发布是十分必要的。
然而,农业生态环境损害问题的出现不是鉴定评估出来的,而是认为造成的,仅仅停留在鉴定评估上不能够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长期以来,不合理使用化学农业投入品是造成农业生态环境问题的主要原因。
中医农业可以解决化学农业带来的一系列农业生态环境问题,如农产品产地地上动植物和地下土壤微生物和蚯蚓等有益小动物污染退化问题,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和水生态退化问题,农田耕作层和犁底层污染问题。
中医农业可以找回被化学农业丢失的“生态”灵魂,可以全方位修复农业生态环境,让土壤健康肥沃,让动植物健康生长,让农产品健康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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