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马莉)为迎接建国七十五周年,切实有效履行检察监督职责,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防范节假日期间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9月27日,平安区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联合区公安局监管大队开展了“国庆”节前看守所安全大检查。

针对侦讯办案场所和监管场所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开展了一次拉网式大排查。在检查中,深入在押人员监室、监控室、医务室、食堂等场所,重点对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监控室运行情况、监室是否存在违禁品、在押人员身体状况、食堂卫生、食品留样、食品药品期限安全、监室内在押人床铺、洗漱用具等是否存在违禁品和危险品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等逐一检查。同时,查看了人犯进出所登记、巡查等工作台账,通过与监管民警交谈,了解掌握在押人员思想动态、权利保障、合法权益维护、安全防范措施和看守所条例等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医用药品、生活物资保障储备等情况。此次安全检查共投入警力15人,检察人员2人,检察警车1辆。

检查结束后,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驻所检察室人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详细记录,并提出规范性要求:一要提高思想意识,深刻认识到监管安全工作对于看守所和在押人员的重要意义;二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衔接配合,在发现安全隐患和规范性问题的情况下,看守所要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积极与派驻检察人员沟通和对接,切实维护监管场所的安全和稳定;三要树牢安全意识,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思想警戒,警惕常在,把安全放在首位,充分认识到看守所安全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此次节前安全检查,进一步规范了看守所监管秩序,及时排除了安全隐患,为确保国庆期间看守所的安全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充分发挥派驻检察“驻”的优势,持续跟进、督促问题整改,为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