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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判执行工作需要,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法官助理(非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职位
聘用法官助理岗位1名
法官助理,是指专职审判辅助工作的司法人员。他们在法官的督导下工作,协助法官进行法律研究,起草法律文书以及其他与案件准备和案件管理有关的工作。
法官助理在法官指导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查诉讼材料,提出诉讼争执要点,归纳、摘录证据;
(二)庭前组织交换证据;
(三)代表法官主持庭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须经法官审核确认;
(四)办理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者指定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的有关事宜;
(五)接待案件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的来访和查阅案卷材料;
(六)依法调查、收集、核对有关证据;
(七)办理委托鉴定、评估、审计等事宜;
(八)协助法官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九)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性资料;
(十)办理案件管理的有关事务;
(十一)根据法官的授意草拟法律文书;
(十二)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与审判业务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工资待遇
工资由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等构成,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和周末双休;出差补助等与机关正式人员待遇相同。在本院工作满一年后,每年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招聘条件
1
年龄在18至35周岁;
2
法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不限全日制),学历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7月31日。
3
具有速录技能,或具有从事法律工作经历的,或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含直系二代亲属);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
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前。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者本人需携带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报名材料,到融水县融水镇水东新区东宁大街5号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6楼617室政治部进行报名。
3.应聘者应提供资料
(1)报名表(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户口本复印件(包括父母、配偶);
(4)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一张,近期生活照一张;
(5)有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者,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会电话通知本人在规定时间到法院参加测试。参加测试时,应聘者本人应携带学历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材料(具体见“应聘者应提供资料”)。
应聘者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测试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测试
计算机测试(听打、看打、表格制作、文档编辑等)。
(四)面试
重点考察应聘者专业技能、逻辑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
(五)体检
根据体能测试和面试确定体检人选。
(六)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政审。根据考察情况,由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综合酝酿确定录用人选。
(七)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工作业务能力考核,通过考核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八)融水法院联系方式
政治部电话:
0772-5938980、0772-5938908
融水法院地址:
广西融水县融水镇水东新区东宁大街5号
其他未尽事宜由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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