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材料:当事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a. 丢失收据的原始发票或复印件;
b. 丢失收据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
d. 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2、选择报纸:当事人需选择一家具有发行资质的报纸,通常为当地的主流媒体。
3、前往报社:当事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所选报社,提交登报申请。
4、缴费:根据报社的规定,当事人需缴纳一定的登报费用。
5、等待审核:报社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安排登报。
6、领取报纸:登报完成后,当事人可前往报社领取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
7、备案:当事人需将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提交给相关部门备案。
需要注意的是,登报声明通常在报纸上连续刊登三天,以确保公众能够充分知晓,遗失声明的内容应包括丢失收据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当事人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在完成登报声明后,当事人还需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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