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
优化分时电价政策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
10月起
这些新规施行
将影响你我生活
一起来看
日前,吉林省人社厅发布《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根据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调整吉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10月1日起执行。
长春市区(含九台区、双阳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908元/月
吉林、白山、松原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728元/月
四平、通化、辽源、白城市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和其他县(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602元/月
优化分时电价政策
日前,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优化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 根据当前吉林省用电负荷特性等情况,优化调整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政策。10月1日起执行。
一、峰谷时段划分
高峰时段9:00-11:30、15:30-21:00(共8小时),其中:尖峰时段1月、7-8月、11-12月16:00-19:00(共3小时)
平时段6:00-9:00、11:30-12:30、13:30-15:30、21:00-23:00(共8小时)
低谷时段23:00-6:00、12:30-13:30(共8小时)
二、电价浮动比例
平时段电价按市场交易购电价格或电网代理购电平均上网价格执行,高峰和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55%;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5%。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系统运行费用不参与浮动。
日前,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对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进行调整的通知》,对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进行调整,10月1日起执行。
一、长春市区(含九台区、双阳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至2120元。
二、榆树市、德惠市、农安县、公主岭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至1780元。
来源:人民日报微信、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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