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男子在机场门口打车,到目的地后发现,行驶距离比自己预估的远了15公里,总费用更是高达140多元。面对质疑,司机拒不认错,坚称自己是正常行驶。无奈之下,男子向有关部门投诉。那么,执法部门能否帮助男子“讨回公道”?

(案例来源于新闻,人物均为化名)

2021年,胡磊从外地来深圳出差,由于航班到达时间较晚,下飞机以后,考虑到自己人生地不熟,为求方便,他决定打车前往目的地。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于是胡磊机场门口,随手拦下一辆出租车,上车后他告诉司机师傅,自己要前往蛇口海上世界。司机刘师傅听完胡磊说的目的地后,不禁皱起眉头,随即他告诉胡磊,现在已经是晚高峰时段,去蛇口海上世界的路途可能会比较拥堵,因此估计会花费一个小时左右。胡磊听完以后,突然感到这位师傅还挺有责任心,连这些细节都给自己提醒到位。但堵车就像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一样,也不是依靠自己主观想法能决定的,再加上自己并不赶时间,于是胡磊就随口说了句没关系,也算是对司机责任心的认可。于是,刘师傅载着胡磊出发,由于在飞机上开启飞行模式,因此各种消息积压不少,一路上胡磊都在忙着回复手机上的各类消息,也没怎么注意其他情况。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反正就感到司机似乎连导航都没开,胡磊估摸着这应该是个老司机,而且车子是打表的,想到这里,倒是让他感觉更加安心。但是,等车到达目的地,就在胡磊准备付款下车的时候,司机师傅告诉他,一共需要140多元的费用,听到这个价格,可让胡磊吃了一惊。自己刚下飞机就查过地图,显示的行驶距离不过26公里左右,现在总价140元,合着深圳的打车费每公里要5块钱?单价贵的这么离谱?想到这里,胡磊当即对打车费用提出质疑。面对胡磊的疑惑,司机说收费都是经过打表计算的,不可能有问题,说着便将发票给到胡磊手中。看着司机递过来的发票,胡磊慢慢看出问题所在,原来不是深圳的打车单价高,而是这位师傅的行车距离远,原本26公里的路程,愣是被师傅开出41公里!因此,胡磊怀疑司机存在故意绕远路的嫌疑,但司机对此拒不承认,还一个劲地催促胡磊赶紧结账,不要耽误他做生意。气不过的胡磊,见司机如此无赖,知道自己不是对手,当即打电话向深圳市交通运输部门投诉此事。随后,执法人员很快到达现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面对双方各执一词,执法人员倒也不急于分辨谁对谁错,而是直接调取了出租车的后台数据。经过简单查看,事情瞬间变得明朗。

原来,这辆出租车从机场出发以后,就驶上京港澳高速,原本沿高速行驶一段路后转入南海大道,就可以到达蛇口海上世界。

但是司机师傅明显没有按照常理出牌,因为他驶上京港澳高速之后,一路狂飙,一直开到竹子林收费站,才转由滨海大道抵达蛇口海上世界,这一段多出来的距离,差不多是15公里。

面对执法人员掌握的证据,司机依旧坚持认为自己行驶的是正常路线,于是执法人员直接问道:如果按照从高速经南海大道到达这里的路线,你预计需要多少费用?

对此,司机含糊其辞说道:如果这么开的话,怎么也得八九十块钱,但是当时的交通比较拥堵……

尽管司机还欲找寻别的借口,但执法人员直接打断了他,八九十元和140元这么明显的差距,再多的理由都不足以自圆其说。

最终,在调取完整行程轨迹后,执法队员联系了出租车所在公司,而司机也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向胡磊进行道歉,并退还了多收的费用。

那么,对于司机师傅绕远路的行为,法律上该如何认定?

1.首先,司机多绕路部分,属于欺诈行为。

乘客上车以后,和司机之间形成服务合同关系,乘客需要支付相关费用,司机则要按照合理路线,按时将乘客送到指定地点。

本案中的司机故意绕路,行为已经构成欺诈,根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注意,司机的行为,只是多绕路部分构成欺诈,其余部分应当正常计费,因此司机返还多收费用合情合理合法。

2.其次,司机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第51条,不当使用计价表,责令退还租费,处超收租费50倍罚款,也就是说,司机不仅要退还50元,还要另处2500元罚款!

此外,执法人员表示,他们会要求出租车公司引以为鉴,加强人员相关教育,刘师傅这下可以说是聪明反被聪明误,贪小便宜吃大亏!

对此,你怎么看?你是否有过坐出租车被绕路的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