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应芬家世》(七)
我初以为小病,乃重至此,我见西医神色仓皇,知希望极小。前两晚即欲请各位来谈话,各位与我共患难,同骨肉,自觉一生无本领,无大事业做出来,亦无人争走入崇拜之路,因此尚不致遭大忌,从前朋友变态者有之,死者有之,现柢留者得区区少数,纪文炽昌大家都应努力,凡人都要做成三几件事,然后无负于此,今日展堂虽回复自由,能见面与否尚不可知,各派互相倾轧,挑拨离间,尤为可虑,前日有信于展堂,痛到及此。
在我身上无丝毫储蓄,大家都知道的,不满两日,就要与人借贷了,我只有祖父遗下此屋,已经改建了,寺见(贝)底有田一片,亦祖父用三千金买来,尚有其他零碎三两省金的业,亦祖父所遗,模范村一屋非陔云(云陔)担任介绍揭借,我本不肯建,现欠市立银行之数,尚未清偿。我就此区区物业了,书籍不可分开,要处贮置,设法妥为管理,以男性者为近,明日要食一日中药,我的家族现同在,请在座大家处置,做一下公断人,我无不承认,大家请看我赤手而去。
民国二十年十月二七日晚
古应芬嘱 陈融笔述
见证人:妻:何明坤,妾:郑淑梅,友:刘纪文,许(何)炽昌,何(伍)智梅,熊瑛,伍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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