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四条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打击金融诈骗 守护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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