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庆期间辖区道路交通秩序平稳有序,有效预防涉酒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涪陵公安交巡警国庆期间持续严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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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日晚,郑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涪陵东滨大道路段时,被涪陵交巡警江东勤务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2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标准。公安机关对郑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处以了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且暂扣6个月的处罚。

2024年10月1日晚,汪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涪陵东滨大道路段时,被涪陵交巡警江东勤务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1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标准。公安机关对汪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处以了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且暂扣6个月的处罚。

2024年10月2日晚,钱某饮酒后驾驶无牌正三轮摩托车行驶至涪陵武石路路段时,被涪陵交巡警武陵山景区大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1mg/100ml,已达到饮酒驾驶标准。同时,钱某所持驾照为E照,还存在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对钱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以及准驾不符两项违法行为处以了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21分且暂扣6个月的处罚。

涪陵交巡警提醒:国庆期间,亲朋好友团聚时难免喝酒助兴,但在开怀畅饮的同时一定不要忘了交通安全。饮酒驾车会降低驾驶人视觉、触觉、听觉能力,导致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下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只有远离酒驾、遵法守法,才能让您的假期更完美、出行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