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1981年11月,我背上行囊,告别家人与爱人,投身部队。1986年,我提干后回乡探亲,初恋却要悔婚。我跑了两里地将她约出,说:做人得讲良心。
我名为吴学智,于1962年在陕南的一个小山村出生。我是家里唯一的男孩,有两个姐姐。我的父母皆是没什么文化的庄稼人,他们十分希望儿子日后能够成才。
我的名字是父母花了一两红糖请村里的先生给起的。两个姐姐老是笑话我,说她们的名字由爷爷随便起的,而我起名还得花钱,果真是家里的宝贝。
怀着这种期望,我自是不敢松懈。那时实行的是小学五年制,初小读完后若要上五年级,就得去几个大队合办的中心小学就读。在那里,我与红梅相遇了。
五年级的时候,我跟红梅并不熟悉,仅仅晓得她来自外婆所在的村子,那个村子距离我们村仅有二里地。
1974年,红梅与我一同进入公社中学就读初中。我俩同班,且被安排成了同桌。
当时在农村学校里,男女生之间鲜少交谈。因此,即便做了一年同桌,我们两人说话的次数也颇为有限。
我在班里的成绩处于前两名,红梅则成绩居中。她个性腼腆,与同学们的交往较少,在班里仿佛是个透明人。
那时,中午我们在学校蒸饭,吃从家里带的咸菜,条件好些的就在食堂买菜吃,而且也不住校,上下学全凭两条腿走路。
某天中午,老师找我谈了件事。待我来到食堂时,却发觉自己的铝饭盒没了。
我又饥又恼,伫立在食堂大声呼喊:“谁错拿了饭盒,谁错拿了饭盒?”
饭盒上皆有名字,照理不会拿错。可我呼喊了几声,都无人应答。我也没法逐个翻开同学的饭盒盖子查看名字。
我正处于郁闷之际,红梅端着饭盒走了过来,她轻声说:“吴学智,你别叫嚷了,不会有人承认的。我不饿,这是我的饭,分一些给你!”
我赶忙点头致谢,向师傅要了一个碗。红梅把蒸好的饭大部分都盛给了我,自己只留了一小团。接着,她取出一个装着萝卜干的玻璃罐子。
我一边吃着萝卜干,一边不住地夸赞其美味。这萝卜干咸辣适中,色泽红彤彤的,口感很有嚼劲,用来下饭再合适不过了。
我夸奖红梅母亲做的萝卜干好吃,红梅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饭盒”事件之后,我和红梅之间有了更多的往来。红梅鼓起勇气向我请教问题,而我并未轻视她,而是认真地为她解答。
1976年,我被县里的高中录取,红梅则未考上,回生产队从事农业生产。
我原以为我们或许会逐渐形同陌路,然而未曾料到命运使我们再度相逢,继而又产生了交集。
1979年我参加高考落榜了。不过我并未气馁,而是选择复读参加1980年的高考。但在那一年开始实行预考制度,最终我因一分之差未能通过预考,连参加高考的资格都没有。
我心情极为沮丧,对于是否复读一事也十分犹豫。彼时,大集体已名存实亡,各个生产队都在推行包产到户。
家中的两个姐姐皆已出嫁,这一年母亲又屡屡生病,全家仅靠父亲一人操持内外事务。复读所需费用不菲,我很担心父亲也会累倒。
大半个暑假我都在家中忙碌,闲下来后,母亲便让我去探望外公。
开学在即,我是否要去复读呢?我觉得只要自己提出这个想法,父母必定会应允,可我又有些于心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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