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袁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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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性起伪而美

荀子的美学思想是基于其“性恶论”的哲学基础而展开的。他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这里的“性”指自然本性,“伪”指人为,即后天的学习修养。荀子认为人性本恶,倾向于满足各种欲望,要通过后天学习仁义道德才能转变为善。那么,化性起伪与美又怎么产生联系的呢?荀子又说:“性者,本始材朴也;伪者,文理隆盛也。无性则伪无之所加,无伪则性不能自美。”就是说,用“文理隆盛”加在“本始材朴”之上,于是“本始才朴”就有了美。所谓“文理隆盛”则是通过“礼”的规范,使人在学习实行仁义道德的同时,具有一种能够充分表达人的情感的外在形式,从而使“化性起伪”具有了美的意义。这里所说的“美”,主要是指对于人的审美,在荀子看来,人的美不在于外表容貌,而在于内涵的品德学问,他认为人的自然长相的美丑是无关紧要的,而人对自己外表的修饰所体现的社会意义上的美丑则是重要的,因为它是人的内在心术的外在表现。总之,荀子的审美理论从“善”出发,而要符合“礼”,严格来说,审美在荀子这里是从属于政治的,这一定程度上继承了孔子美论的传统。

2. 重视艺术的作用

荀子对艺术功能的肯定主要体现在他批判墨子的“非乐”思想,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的音乐美学思想。墨子主张“非乐”,强调克制欲望,摒弃享乐主义,追求道德的理想境界,他认为音乐不仅不能促进劳动力的变革,从而改善人们的生活条件,反而会诱使人们追求享乐和私欲,从而导致道德的败坏、甚至是国家动乱财富流失。荀子则认为导致这些负面后果的根源并非是音乐,而在于人的“群而无分”。所谓“群而无分”就是说在一个社会群体中,没有明确的分工和界限,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导致纷争与穷乱。相反,礼乐和文章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群而有分”,从而促进统一、和谐的社会组织的形成。在他看来,墨子的“非乐”思想反而会导致“群而无分”,进而造成社会的动荡。在此基础上,荀子进一步肯定了音乐的社会作用,在他看来,“礼”和“乐”的社会作用是相辅相成的,“礼”的作用在于区分人的等级,乐的作用则在于使等级框架下的人之间保持和谐的关系。而乐之所以能促进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在于它能影响人的情感。对于人的情感欲望,荀子首先肯定了它的客观性,然后认为需要通过音乐等方式对它加以节制和规范。在通过音乐规范情感欲望的过程中,个人能获得真正的美感,从而达到“血气和平”的境界,在社会的层面,则能起到“移风易俗,天下皆宁,美善向乐”的效果。总之,荀子重视“乐(艺术)”的社会作用,虽然是基于对封建等级制的维护,但“音乐能促进和谐”的思想本身却是一个深刻的洞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