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10月6日发布《关于延长接受指定交易申报指令时间的通知》,有些群众乃至私募人士脑洞大开,有些自媒体甚至证券专业媒体也送上了一通胡乱解读,以为交易所在9:25到9:30之间也接受报单了,惊呼“上交所修改交易时间”“早盘申报时间延长”,觉得股民们多了5分钟抢筹、抢涨停的时间。
他们也不想想,交易时间、接受交易申报的时间都是写在上交所的交易规则里的,如果要修改,就得修改交易规则并且重新发布交易规则全文,怎么可能发一则简短的通知就完事了呢?
而且,上交所只在官网发布了这则通知,没在公号里发布,这也侧面说明了这事没有标题党们宣称的那么“重磅”。
显然,那些张口就来的小编,不懂什么叫“指定交易”。除此之外,有的小编还在解答交易撤单的问题时显得不太专业。
1.“指定交易”并不是买卖报单
先细品证券专业媒体发的这篇:
这里省略了通知开头的“为了进一步提升指定交易业务办理效率”,是觉得不重要吗?
有没有想过,上交所为什么不说“提升交易效率”,而是说“提升指定交易业务办理效率”呢?
那是因为,这次改的是办理“指定交易”这项业务的时间,而不是接收证券买卖报单的时间。
消息一出,误读已经满天飞,上交所该如何应对?
看来,在这个群情激昂、股神辈出的时期,缺的不仅是投资者教育,还有小编教育哦。
通俗地讲,指定交易,就是要投资者指定某个证券营业部来买卖上交所的证券。深交所没有这项制度。
新股民开户的时候,会开通1个沪A证券账户、1个深A证券账户,其中,沪A证券账户需要办理指定交易。
一个人最多只能开3个沪A证券账户、3个深A证券账户。如果想在第四家券商用到沪A证券账户,就要撤销原先在某家券商的指定交易,然后通过新的券商办理指定交易。
根据2008年7月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业务办理指南(试行)》,正是由券商向上交所主机申报办理指定交易手续。
现在,就是把这个时间增加了5分钟,9:25到9:30之间不停顿了,这可以消除那5分钟里堆积的指定交易申报需求对交易主机形成的压力,但说实话,相对于买卖报单对主机的压力而言,指定交易根本不在一个数量级吧。
2.什么时候可以撤单?
最后看看有的小编顺便“科普”的交易撤单问题。
交易所没说9:25到9:30的单子能不能撤?认真的吗?
这种技术细节,交易所居然没规定清楚,让大家猜?
吓得我赶紧找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学习。第三章第三节有这样的规定:
这道阅读理解题,有一定难度,但并不是无解的。
首先,9:20至9:25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14:57至15:00的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属于接受竞价交易申报的时间,但交易所在这两个时段不接受撤单申报,所以进行了特别说明。
其次,其他接受交易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而接受交易申报的时间不包括9:25到9:30,所以,这个时段,交易所也是不接受撤单的。听说,这时撤单的话,有的券商会显示“已报待撤”,等到9:30之后才会变成“已撤”。我貌似也见过这样的提示,但好久没这么操作了,不是很确定。你如果有这方面的经历,欢迎留言告诉大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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