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批,俗称“番批”“银信”,是指海外华侨通过民间渠道及后来产生的金融邮政机构寄回国内,并连带家书或简单附言的汇款凭证。侨批记载了老一辈海外侨胞艰难的创业史和浓厚的家国情怀,也是中华民族讲信誉、守承诺的重要体现。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国庆期间,汕头发布特别推出《侨批里的家国情》专栏,讲述鲜为人知的侨批故事,追寻珍贵记忆,延续生生不息的历史文脉。

01

新中国成立前

民国时期的最后几帮侨批实寄封

1949年10月24日汕头市正式宣布解放。在新旧政权交替之前的几天,汕头市侨批业进入了特殊运作阶段。

1949年10月20日泰国《中原报》称:“扑塑迷离之汕头情势,今晨已正式由共军正规军予以接收而宣告解放。”

同日,泰国《中原报》新闻称:“汕头情势紧张,港汕航运中断,本京(注:曼谷)银信局为安全妥善起见,前帮侨批乃改配至香港,然后始由香港联号转递赴汕”。

1949年10月22日泰国《中原报》新闻透露“本京(曼谷)银信局昨晚(10月21日)接获汕头联号来电称,由香港转驳之侨批经已于昨天下午三时收到。惟其中并无言明系用何方式转驳入汕头。一般预料,恐系由香港乘机航至神泉,甲子方面登岸。”

同日,《中原报》又再有与汕头批业相关的信息刊发:“银信局接获汕头有关方面来讯称,潮梅政务委员会最近发出通告,着人民停止使用外币,并再申明以人民券为唯一合法通货”。“潮梅政务委员会特别具文‘练江批业公会’(在解放区内),着令侨汇款额一律须以南方人民券分发”。就在旧政权摇摇欲坠之际,由于潮梅解放区对侨批处理妥善,华侨仍对侨批业充满信心,按新规定寄递侨批。

泰国郑桂钦寄揭邑桃都下乡儿子郑过森的侨批,直接寄“南方人民券肆拾元”。该批于1949年10月22日 到达汕头,仍用民国时期的侨批专用邮戳盖销(卅八年十月廿二)。

坤甸吴道善寄揭阳曲溪旧路篦潮利派吴健记本号批信,外附去叁拾元。到汕头盖 卅八年十月十九日侨批专用邮戳

叻刘才盛寄潮安登隆塘东刘乡刘树河批信,外附港银壹佰壹拾元。盖中华民国卅八年九月廿八日邮寄日戳。

叻陈素娇寄潮安金砂寨愚公祠巷双亲批信,外附港币伍佰元。收批地盖销汕头卅八年十月十九侨批专用邮戳。

这几封实寄批,正是新中国成立前,随着民国时期的最后几帮侨批一道递送到潮汕。

值得注意的是,寄给郑过森批封上的银行“侨汇兑讫”章,既非“中国人民银行”的,也非“汕头中国银行”的,而是“街市无”的“中国/银行/侨汇兑讫”章。了解这枚在新旧政权交替、国家银行改制之动荡年代的银行专用章,十分必要。

02

新中国成立后,

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

汇兑手续的最早一帮侨批

据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提供的档案资料,1949年7月23日在揭西河婆成立南方人民银行潮汕分行;1949年10月20日开始筹建中国人民银行潮汕分行;1950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潮汕分行改称中国人民银行汕头支行。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1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在汕头临时接管侨批结汇业务,实际操作应该是筹建中的“中国人民银行潮汕分行”。11月11日,停滞数天的第一帮侨批经由中国人民银行潮汕分行办理结汇,这是汕头解放后第一帮侨批汇款。

曾益奋老先生在《侨批文化》(2019年第一期 总第30期)上发表了《非常时期的侨批》,详细地回顾了振盛兴等几位汕头侨批局经理人面陈政府首长力争早日恢复侨批业务的经过。

1949年11月11日由中国人民银行结算解付的批款,成为新中国成立后恢复侨批业务的标志。

泰国郑添美经泰国曼谷协成丰银信局“寄人民券陆拾元”给“海邑昆(鲲)江乡西社”(今潮州市潮安区东凤镇)妻子,寄批日期“旧九月十二”(1949年11月2日 ),批信销49年泰国曼谷邮戳,到批地汕头盖“国内互寄批信及回批资费已付特准批信局专人带送”侨批专用邮戳,戳内漏装民国纪年年份“卅八”字钉,仅置“十一月十一日”,盖“中国人民银行侨汇兑讫”结汇章。

1949年11月11日的实寄批,既是潮汕侨批史上重大转折点的记载,也是汕头金融史业务历程的实证,又可为民国时期启用的有日期“特准批信局”侨批邮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短暂“留用”时纪年年份的留置时间提供依据。

03

新中国成立后,

首次经由汕头中国银行办理

汇兑手续的侨批

《汕头市金融志》载:1949年11月中国银行汕头支行复业,同年11月22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将侨汇业务及经营此业之侨批业的管理,交由中国银行汕头支行执行、办理。

收藏家蔡少明先生在其专著《中国潮汕侨批史》中,同大家分享了一枚1949年11月22日到达汕头的泰国侨批,可惜是黑白图象。以下是写批日期为己丑年九月廿一日(1949年10月12日)张强松从叻寄潮安南桂诗阳乡羊角头家慈亲的侨批:

该批收批地盖“卅八年十一月廿三”侨批专用邮戳,经汕头中国银行办理汇兑手续,加盖“汕头中国银行侨汇兑讫”专用章,批款“港币伍拾元”由海外寄批局公价兑升“南方券壹佰元”。

1949年11月14日泰国《光华报》报道:“汕头南方人民银行经自昨起正式调整牌价,由一·八五二(南方券)改为南方券二元对一港元”。新加坡批局也按此汇率执行。

汕头中国银行1949年11月22日办理侨汇业务时,使用首枚结汇印章,章内文字“汕头中国银行侨汇兑讫”10字分3行由右向左排列。

1949年10月24日汕头解放后,原民国时期汕头邮政局从1947年8月启用的有日期并刻有“国内互寄批信及回批资费已付特准批信局”18个字的“特准批信局” “专人带送”八角邮戳仍然继续使用(见封背),邮戳内的年份仍为民国纪年。

上面的实寄封,寄批人陈友富于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廿四日寄海邑(今潮州市)东凤乡三房下门楼社母亲“南方券壹佰元”,汕头中国银行于“一九四九年十二月拾日”,兑讫并限侨批局“三天内送到”。

1949年12月起,汕头中国银行使用“侨汇兑讫限三天内送到”印章。同年12月10日,又在侨批款汇率上启用“照批面金额加三倍”印章。由于陈友富的批款在泰国交寄时,泰国批局折兑为“南方券壹佰元”,批款到汕头时兑换率又有变动,汕头中国银行办理批款结汇时予以补足差额,按规定在封背加盖“照批面金额加三倍”印章。因此,原“附南方券壹佰元”便变更为“加三倍共肆佰元”。

1949年12月15日起,汕头中国银行不再采用此办法,国外寄港币的侨批到达汕头后,直接盖“港币一元兑南方券X元”,以实结汇。“照批面金额加三倍”的办法实际只用了5天。知道了这一段历史,陈友富家批的珍稀价值更是显而易见了。

关于南方券,我们还必须用档案披露的资料梳理一下:

1949年7月8日在揭西县河婆镇成立“南方人民银行总管理处”,同时发行“南方人民银行券”(简称“南方人民券”“南方券”)为流通货币,以2:1收兑港币。批封的标记表明:“南方券”发行后潮汕解放区的侨批实行用“南方券”支付,海外侨批局揽收侨批时先将华侨寄递的港币批款按当天汇率折兑为“南方券”直接寄交国内,并在批封上订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