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大厅。
“您好,我是之前打电话想要捐赠遗体的人。”
工作人员抬起头。
一人站在窗口往里张望,脸上仿佛朦胧了一层冰霜,苍白如纸。
好帅!
即使面无血色,依然掩盖不了他俊秀的脸庞。
剑眉星目,眼眸深邃,鼻梁挺直,轮廓紧致。
“对于您身上发生的不幸我深感遗憾,同时也十分感谢您为其他人带来的权益。”
“请问是您是想要捐赠家人的遗体吗?”
“不是,我是要捐赠我自己的遗体。”
林寻摇了摇头。
就在前段时间,下班路上他突然感觉心脏锐痛。
到医院经过一系列检查之后才发现是慢性心力衰竭。
医生告诉他,从检查结果上面看,他的生命仅剩下2-3个月了。
惊声入耳。
震惊、恐惧、不安、不甘充斥着他的内心。
但很快林寻就接受了这一事实,反而选择平静的联系了红十字会。
既然横竖都是一死,为什么不选择帮助其他人恢复健康呢?
“啊?您这么年轻就...”
工作人员惋惜地叹了一口气。
随后呈递上一份遗体捐赠协议书。
查看协议,
签字,
走人。
过程行云流水。
“轰隆隆”
黑云压城,仿佛一块巨大的黑布盖住了地面,沉闷的气息弥漫在空中,眼看一场大雨即将倾盆而下。
看着林寻落寞的神情,邓辉忍不住开口。
“阿寻,安妙汐这个时候都不来吗?虽然她是身材过亿的总裁,但也是你的女朋友啊!自己男朋友得了心脏病都快死了,她都不心痛吗!”
“你说说你从得病开始,她有关心过你一次?哪怕是为你煮一碗粥,递一杯水...”
“好了,别说了,辉哥,这不怪她。”
林寻挤出笑容,摆了摆手。
“你...何必呢...”
“算了,我不多问了,上车,送你回去。”
邓辉掏出一根烟丢进嘴里,转身进入车内。
“谢了,辉哥。”
两人是同事,从上班开始,邓辉就特别照顾他,初到公司,邓辉教了林寻很多,一来二去,两人成为了最铁的哥们。
林寻坐上副驾驶,脸上又恢复了往日的笑容。
“辉哥,照常把我放到前面的超市就行,今天麻烦你了。”
闻言邓辉嘴唇动了动,想要说话,最终却没有开口。
林寻下车后,邓辉情绪失控,猛然一拳砸在了方向盘上。
“什么东西!自己男朋友得心脏病都快死了,还要他去买菜做饭,有钱就可以不把别人当人了?”
林寻和安妙汐是男女朋友,但在邓辉看来,林寻更多的时候像是一个佣人,每天回家包揽所有家务,出门在外就是安妙汐的跟班。
五年了,林寻甘愿充当这样的角色,任劳任怨,从未有过一句怨言。
邓辉真不知道,安妙汐这个女人到底给林寻下了什么迷魂汤。
“对不起,辉哥,我还不能跟你说事情的真相。”
看着离去的车位,林寻眼神落寞,又充满了无奈纠结,只剩喃喃自语。
他和安妙汐实际上毫无男女感情。
两人是雇佣关系。
五年前,安妙汐送白月光出国,她哭成了泪人。
当时街边林寻的歌声深深感染了她。
那天恰好林寻的穿着跟她的白月光极为相似。
她从林寻身上看到了白月光的影子。
另一方面也为了摆脱每天上门的追求者,这才让街边卖唱的他来充当男朋友。
两人签订了一份5年的保密合约,对外名义上两人是男女朋友,但在家林寻就是男保姆,负责家里面的一切起居,月薪3万。
这份薪水对于街边卖唱一天挣百块的林寻来说很夸张,他想都没想就直接答应了。
换句话说,林寻被当做了一个替代品兼佣人。
“辉哥,用不了多久,我会告诉你真相的。”
林寻苦笑一声。
昨天林寻听到安妙汐和她的白月光通电话。
好像说那位“正主”要从国外回来了。
这样一来,林寻这个“替代品”就没用了,合同自然可以终止了。
但在此之前,林寻仍需扮演好属于自己的角色。
半个小时后,林寻提着两袋子买好的菜站在一栋别墅门口,熟练的输入密码。
刚打开门,就感觉眼前明晃晃的。
坏了!
林寻心中暗叫不妙,因为今天签订协议的事情,晚了接近一个小时。
安妙汐应该早就回来了。
让雇主饿着肚子等一个小时,况且还是一个高冷女总裁,这可不是什么好事。
果然,进门就看到大厅旁边上沙发上坐着一个丽影。
安妙汐优雅地翘着个二郎腿,精致的面容在明亮灯光的映照下更显脱俗,美丽不可方物。
手中拿着一份重要文件仔细查看,眼神专注而犀利,浑身散发着一种让人难以接近的高冷气质。
身穿粉红色睡衣,似乎刚刚洗过头发,湿漉漉的发梢还挂着几滴水珠,空气中一股淡淡发香。
林寻仅瞥一眼,便收回目光,带着歉意开口。
“对不起安总,我刚才有点事耽搁时间了...”
“我现在就给你去做饭。”
似乎是因为白月光即将回国,安妙汐心情不错,并没有怪罪他。
点点头后便又低头看着手中的文件。
“安总,我先去做饭了,您可以先吃点果切,我放桌上了。”
将袋子放到桌上后,林寻自顾自的提着菜进入了厨房。
安妙汐放下文件,迈开玉腿踱步来到桌前。
果切盒子下面一张红色底带着红十字的纸张吸引了她的目光。
隐约能够看到“捐献协议”几个字。
红十字捐赠?
他还挺有爱心的。
听着厨房传来的切菜声,安妙汐好奇的将协议书抽了出来。
“遗体捐献!”
霎那间,安妙汐瞪大美眸,倒吸一口凉气。
心脏仿佛被谁揪住了一般,思维完全停滞,眼神中充满了极度的惊愕。
直到看到捐赠人一栏写着大大的林寻两个字,安妙汐才从呆滞中恢复过来。
他到底怎么了?
是得病了吗?
为什么要捐赠自己的身体?
又为什么不告诉她?
一时间,脑中冒出了无数的问题。
五年来,林寻表现得异常优异。
各种家务都处理得井井有条,和她相处的距离感也把握得十分恰当。
就连她的长期贫血,在林寻的细心照顾下也已经多年没有发作了。
在一起生活这么久,她早已经习惯了林寻的存在。
突然得知林寻将不久于人世,还要捐献自己的身体,她感觉很不舒服。
更让安妙汐难受的是,林寻从来没有提过这件事情。
两人相处五年,虽然没有男女感情,但朋友的关系还是有的吧?
难不成在他的心中只是把自己当作单纯的一个雇主吗?
别以为你不跟我说,我就不知道了!
安妙汐沉思片刻,拿出手机拨起了电话。
“陈院长,我是安妙汐,能帮我查一下海浦市内一个名叫林寻的病人吗?”
“我想要他的详细情况,麻烦您了。”
“安总客气了,举手之劳而已,上次您给我们医院捐献大楼,我还没好好感谢你呢。”
“我查到之后就马上联系你。”
“......”
一段时间过去。
林寻下半身系着围裙,手上端着两盘菜走出厨房。
“安总,可以准备吃饭了,我去盛汤。”
安妙汐回过神来,看向林寻。
脸色略显苍白,似乎身材都消瘦了一些。
但他阳光温和的性格未改变过,对她永远都带着尊敬灿烂的笑。
桌子上。
红烧牛肉,炒猪肝、清炒菠菜配上一碗红豆排骨汤。
因为安妙汐贫血,林寻所有的菜品都是为她特意做的。
“安总,您慢慢吃,我先回房间了,有事情再叫我。”
林寻很清楚自己的身份,五年来,从来不敢上桌和安妙汐一起吃饭。
每次都是等她吃完之后,他自己再吃。
“站住!上桌一起吃吧,我有事情问你。”
“上桌就不必了,安总您有事情就说吧,我站在旁边就好。”
五年前,签订合同的时候,安妙汐说的话他一直都在心中谨记。
“记住自己的身份”、“不要幻想不切实际的事情”、“你我只是雇佣关系”。
“我让你上桌你就上桌!”
安妙汐柳眉轻皱,语气已然带着一丝怒意。
“好吧。”
秉着雇主就是上帝的原则,林寻只得点点头。
特意挑了桌对面比较远的一个位置坐了下来,但他并没有动筷。
“你觉得我们是什么关系?”
安妙汐盯着碗中的红豆汤,拿起汤勺喝了一口。
闻言林寻一愣,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问。
想了想又释然了,她这句话无非就是再次警告他不要有非分之想,两人并不是真正男女朋友。
况且她的白月光即将回国,估计想以此开口好让自己识趣离开。
“安总,请您放心,我一直谨记着雇佣关系,从来不敢有什么非分之想。”
说完又小心的看了看安妙汐的脸色,又紧接着补充道。
“我最近还没有找到房子,如果安总要我现在就走的话也行,我可以先住我朋友那里。”
这样说应该万无一失了吧?
“我有说让你走吗?”
安妙汐脱俗的脸上生出一丝不耐烦,清澈的眼睛中带着冰冷的寒意。
“您的白月光不是马上就要回来了吗?我在这不好的吧...”
“对不起,昨天晚上不小心听到了您通电话的内容...”
林寻低下头。
在这栋别墅,安妙汐一直为她的白月光留了一个单独的房间。
里面保存着两人所有相关的物品。
林寻经常能够看到安妙汐进入那个屋子,一待就是几个小时。
出来的时候眼眶总是红红的。
刚来的时候,林寻第一次打扫房间,不小心进到了那个白月光的房间。
仅仅几秒钟,安妙汐仿佛发狂似的将林寻推了出去,并严声呵斥。
那也是安妙汐唯一一次对着林寻发火。
声称林寻要是再进入到这个房间,那她将会辞退林寻。
从那时起,林寻才明白那个白月光在安妙汐心中的地位究竟有多高。
关于他的一切东西都是其他人不能染指的。
现在白月光即将回国,他这个替代品是时候退场了。
对于这位白月光,林寻也有所耳闻。
他和安妙汐从小就是青梅竹马,两人一起长大。
比起两人相处的漫长时光,林寻算不得什么。
“那不关你的事!合同约定多久就是多久,到期之后我不会多说什么,除非你想违约。”
看着安妙汐冰冷的眼神,林寻心中一颤。
违约的话,赔偿金额将会是支付佣金的十倍。
这是个天文数字,他是万万赔付不起的。
不过仔细想想也对,安妙汐自然不想当那个违约的人。
“我明白了,我会遵守合同的,没什么事情我就先回房间了,不打扰您吃饭了。”
说完林寻站起身,朝着自己的房间走去。
看着林寻的背影,安妙汐紧紧咬了咬嘴唇,心中顿生无名之火。
自己明明是在关心他,他怎么一副不想跟自己多说话的样子?
“不吃了!你吃吧!”
安妙汐啪嗒一下将筷子狠狠拍在桌子上。
随后转身上楼。
坏了!
林寻暗叫不妙,肯定是自己偷听她的通话导致她不满了。
合同上可是有白纸黑字写了的,林寻不得侵犯安妙汐的隐私,否则安妙汐有权利辞退他。
不过这不是我自己想听啊,谁叫她在大厅打电话呢?
本来他自己的房间就离大厅很近,这也怪不得他啊。
林寻内心叫苦。
不管了,辞退就辞退吧,反正迟早都要离开的。
桌子上面的菜几乎都没怎么动,林寻将菜用保鲜膜密封好放入冰箱。
他自己又泡了一包面。
他并不和安妙汐吃一样的东西。
毕竟林寻自己没有什么怪癖,没有吃别人剩菜的习惯。
吃完面后,林寻回到自己的房间开始研究歌曲配词。
白天,他在一家娱乐公司上班,主要负责给主歌手伴唱,也会帮歌曲填词。
上班的事情并不违反合同,这样在外人看起来也更加逼真。
看着桌子上面的一大堆草稿纸和乐谱,林寻无奈的笑了笑。
随后走到桌子面前坐了下来,看着窗口吊着的千纸鹤呆呆凝望。
“茶茶,对不起,最终我还是没有成为知名的歌手。”
“可能我很快也要来见你了...”
“在那边,我再唱歌给你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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