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0月8日讯:男子捉奸收情夫2.5万获刑,再审改判该男子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据了解该案一审、二审之后当事人路某某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刑满释放后路某某一直坚持申诉。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路某某的申诉后,路某某坚持将自己的诉状呈交山东高院并最终得以沉冤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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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路某某妻子张某和情夫刘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在被路某某抓奸后,刘某提出要补偿路某某,此后双方经过多次协商最终将补偿金额商定为2.5万元。结果让路某某没有想到的是刘某事后将自己以“敲诈勒索罪”告发,随后路某某被警方控制,2021年11月、2022年3月,路某某经过一审、二审后被判决构成敲诈勒索罪并被判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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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破鞋的毫发无损,捉奸的却获刑半年”,这样的结局让路某某始终都无法接受。待路某某刑满释放后,他便走上了维权的道路。2022年12月路某某第一次向淄博中院提起申诉但被驳回,2023年初路某某无奈向山东高院提起申诉,最终山东高院认为原判决、原裁定部分事实不清楚,决定由淄博中院另组合议庭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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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6日,该案在淄博中院开庭再审;10月8日该案开庭宣判:路某某被当庭改判无罪。在判决书中法院认定刘某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伦理道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案中存在重大过错;除此之外判决书还明确该案所涉金额系刘某主动提出给予路某某补偿,所以最终法院认定该补偿并不构成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