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公章丢失后,为了确保公章安全,防止他人非法使用,需要及时进行登报声明作废,以下是办理德州公章丢失登报的步骤:
1、准备材料:公章丢失登报声明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公章丢失无法盖章的,可用其他合法有效印章代替)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公章丢失无法盖章的,可用其他合法有效印章代替)
- 公章丢失声明稿(需注明公司名称、丢失公章的名称、编号、丢失时间等信息)
2、选择报纸:根据当地要求,选择一家具有影响力的报纸进行登报声明,可以选择当地的日报或晚报。
3、填写声明稿:根据报纸要求,填写公章丢失声明稿,以下是声明稿模板:
声明因不慎,我单位公章(编号:XXXX)丢失,特此声明作废,如有人非法使用该公章,我单位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自声明之日起,我单位将重新刻制公章,原公章即时作废。单位名称:XXXX单位地址:XXXX联系人:XXXX联系电话:XXXX声明日期:XXXX年XX月XX日
4、提交材料: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选择的报纸,并根据报纸要求支付登报费用。
5、等待登报:提交材料后,等待报纸刊登公章丢失声明,登报周期为1-3个工作日。
6、领取报纸:登报后,前往报社领取刊登公章丢失声明的报纸。
7、办理新公章:携带刊登公章丢失声明的报纸、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等材料,前往公安局治安大队或指定的店办理新公章。
步骤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及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具体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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