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承办单位:

为进一步维护消费品旧换新活动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规定,提醒告诫如下:

一、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承办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河北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价格政策,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合规诚信经营。

二、规范明码标价行为

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承办单位在以旧换新活动中,要张贴参加活动标识,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严禁价格欺诈行为

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承办单位在以旧换新活动中,不得虚假标价、虚假折价、虚假减价、低价诱骗高价结算;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

四、加强行业价格自律

家电家装厨卫及电动自行车等各类行业协会及其他组织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行业价格自律,不得组织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引导以旧换新活动承办单位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五、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承办单位要认真对照提醒告诫要求,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市场监管局将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后拒不整改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同时鼓励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8569315,8862836。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