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村薜荔人遗矢,万户萧疏鬼唱歌。
坐地日行八万里,巡天遥看一千河。
《红楼梦》中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初读时不明觉厉,然而在时间岁月的洗礼下,这话愈发显得熠熠生辉,仿佛一尊立于漫漫长河中的照妖镜,映射出无数牛鬼蛇神。
网友反映“在昆明长水机场出境被坑钱”一事还在发酵,说实话如果不是看到官媒的报道,如果不是看到蓝底白字的通报,我很难相信这事是真实发生的。
10月6日,一名网友准备出境去韩国旅游,在昆明长水机场过海关安检时被引导到一个标有“湖南”字样的桌子前,面前自称为“警察”的人告诉他国庆期间出国需要报备,并询问网友是否报备,在得知没有报备后,这位“警察”开始了一系列操作。
他将网友拉到摄像头死角,并说这事处理起来也简单,只需要给领导买包烟通融一下即可。由于怕耽误飞机,网友只能转账100元给对方。后来网友越想越不对劲,因为普通游客出境游玩从来没有报备这一说法,而且对方收了钱以后也根本没有给所谓的领导打电话,所以他怀疑自己被骗了,于是选择曝光此事。
其实这个事刚曝光时,我也怀疑对方身份的真实性,毕竟太过于离谱了,离谱到完全不符合常识。
谁知随后昆明边检站的回应让人大吃一惊,工作人员表示涉及外省公安,会帮忙跟湖南警方沟通和反馈,由其处理。也就是说,昆明边检站的回应间接证实了收钱男子的身份,他压根不是什么冒充的,更不是什么骗子,而是货真价实、光明正大地向旅客收取“好处费”。
一开始,网上还有很多人持质疑态度,因为按照正常逻辑,谁都想不通一名“警察”会为了100块钱铤而走险,甚至冒着丢掉前途的风险。
伴随着越来越多细节的曝光,事实证明,那些质疑的人都太天真了,与其说是天真,倒不如说是被限制了想象力更为贴切。10月7日,一位名叫董先生的网友向记者反映,说自己也是在那个航班,也遇到了同样的事,并且当天至少有3人遭遇了此事,包括一名乘坐其他航班的乘客。
10月8日,又有网友反映说自己今年4月也有同样的经历,被收了100元,并且这名网友提供的照片经董先生辨认为同一民警。
跑个外卖一天累死累活才两三百,这随随便便说几句话写几个字,假设有10个人一天就有1000,人生就跟开玩笑一样,只是这个玩笑并不好笑,甚至掺杂着悲剧内核。
说到这不禁想起早些年某些影视剧中的情节,一些货车司机拉货在路上行驶,遇到路边查车的执法人员,第一件事是拿出驾驶证,第二件事是在里面夹点钱,后面的事就好办多了。艺术来源于生活,生活却高于艺术,但很多时候生活却限制住了艺术,因为艺术还需要按逻辑进行,而生活却不需要任何逻辑。
在媒体的报道中,其实董先生还说了一个细思极恐的细节:当时交了钱以后他怎么想都觉得不对劲,于是折返回来向对方索要工作编号和相关规定,却遭到了拒绝。于是他向昆明机场警方和边检部门反馈,很快就把钱退给他了...
换言之,机场方面对这种事不是完全不知情的,甚至有知情不报、故意纵容的嫌疑。如果不是这次事情闹大了,指不定要持续到什么时候。
10月9日,湖南湘西方面发布通报,称情况属实,为个人行为,涉事人员陈某为湘西派遣至昆明长水机场配合开展相关工作的民警,目前已被停职,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亡羊补牢,未为迟也;不矜细行,终累大德。
事情到这就很有意思了,有意思之处就在于陈某的行为是不是应该定性为敲诈?通报说是个人行为,可问题是陈某收钱时穿着制服,如果没有这个制服他还能轻轻松松收到钱吗?从已知的报道来看,陈某的行为不是一次两次,这么明目张胆地捞钱,难道真的就一点点蛛丝马迹都没有?就这么轻飘飘地将其定性为个人行为,是不是有点太难以服众了?
陈某明明代表的是该单位执法,所以他工作期间的行为,其所在单位均须承担相应责任。至于该单位认为的个人行为,那是单位和员工的内部关系,那是他们自己的事。行使公权期间,没有个人行为之说。
吃拿卡要、敲诈,没被发现就继续,发现了就是个人行为。错了就是错了,为什么非要弄出这些遮盖、掩饰的魔幻操作来?
当一个人能轻而易举的踩死昆虫,就会认为自己掌握了主宰昆虫命运的权力。
10月8日,多名城管队员在执法时骑电动车没有上牌,且不戴头盔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中城管和摊贩起了争执,期间有城管说出了骂人的话和竖中指等不文明行为。
眼看路人要拍自己,城管骑着电动车就跑,其中一名城管边骑车嘴里边喊着:“我不是你爹,不要拍我!”说完,还不忘回头看向拍摄者。
某些城管的素质和执法方式我们就算没见过,多多少少也有所耳闻,就当我们以为这些城管要被处罚时,谁知反转又来了。
当地城管局回应称,网传视频中所说城管队员并非该局工作人员,而是下面镇里执法队的保安。可能是为了工作需要,穿上印有“闽侯城管”字样的反光背心。
我们以为是骗子,结果那是真民警;我们以为是真城管,结果却是保安。
凯文史派西曾有名言,“靠近权力会让人产生错觉,让他们以为自己拥有了权力”。
我从不认为谁弱谁有理,但让人悲伤的是弱者常常无处讲理。
而强者,不管怎么说都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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