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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临沂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 经临沂市委批准,临沂市纪委监委对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正县级审判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法官孙家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家栋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赠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调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反生活纪律;执法犯法,以案谋私,将审判权和执行权当作敛财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案件办理、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孙家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临沂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临沂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孙家栋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丨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丨国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