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依据土地现状调查情况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邓州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研究,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征收范围为邓州市古城街道办事处三里桥社区;湍河街道办事处丁屯社区、金雷社区、水车社区、许庄社区、姚巷社区、白庄社区、张寨社区;张楼乡北张坡村、大丁村、东丁村、门庙村、小丁村;龙堰乡周河村等集体土地,具体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为准。

二、土地现状

征收土地总面积3.6995公顷,其中农用地3.4756公顷(耕地3.0359公顷、林地0.0679公顷、园地0.1204公顷、草地0.0977公顷、其他农用地0.1537公顷),建设用地0.2239公顷。

三、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实施公用设施类建设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三)项征收土地情形。

四、补偿方式和标准

(一)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3〕28号)执行。

被征地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