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干部大会,宣布山西省委和朔州市委关于朔州中院主要领导调整决定,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翟瑞卿和朔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杨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朔州市委组织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王国梁宣布市委关于朔州中院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

李晓轩同志任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