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章遗失后,需要及时采取措施以防止被他人非法使用,通常需要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公章遗失的登报声明:
1、报警:公司应当向公章遗失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并取得报案回执。
2、登报声明:随后,需要到当地主要报纸或指定的官方媒体上刊登公章遗失声明,声明中应当包括公司名称、公章编号、遗失日期、公司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声明该公章作废。
3、准备材料:办理登报声明时,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报警回执;
- 公司出具的遗失声明文件;
- 媒体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4、填写申请:按照报纸或官方媒体的要求填写登报声明申请表。
5、支付费用:按照规定支付登报声明费用。
6、等待审核:提交材料后,报纸或官方媒体会对材料进行审核。
7、刊登声明:审核通过后,声明会在报纸或官方媒体上刊登。
8、领取证明:声明刊登后,公司需要领取并保存登报证明,以备后续办理相关手续时使用。
9、重新:在完成登报声明后,公司应尽快到公安局指定的店重新刻制公章,并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10、通知相关单位:公司还应通知银行、合作伙伴等可能涉及到的相关单位,告知他们公章已更换,旧公章作废。
具体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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