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卫健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妇联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发〔2024〕27号,以下简称《通知》),10月8日,省医保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做客陕西广播电视台融媒体访谈《热点说》直播节目为广大听友解读介绍全省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1.2024年陕西省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今年8月底,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4〕19号)明确,为适应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增长、医疗消费水平持续提升的形势,巩固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2024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和400元。按照国家文件要求,结合我省省情实际,2024年我省居民医保参保按照国家明确的最低个人缴费标准400元确定,进一步增强基本医疗保障能力,减轻参保群众就医负担。
2.相比去年,今年我省居民医保参保按照国家明确的最低个人缴费标准400元缴纳,有些朋友会问,为什么每年的医保费用都会有不同程度增涨?
在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增长、医疗消费水平持续提升的背景下,合理提高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是巩固提升待遇水平和确保制度平稳运行的客观需要。
具体来说,每年增长的医保费都用于提高参保居民医保待遇,居民缴纳的医保费完完全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一是用于扩大参保居民的医保目录报销范围。扩大医保目录就是增加医保可报销的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用耗材的品种等。医保目录实行每年动态调整,随着医疗技术的快速进步,每年都把一些新药品、新技术、新耗材纳入医保目录范围,很多临床必需、价格昂贵的创新药可以报销了,更多的罕见病药物也纳入了报销范围。过去医保目录内药品只有300种,而现在医保目录内药品平均每年增加100多种,2023年达到3088种。
二是用于提高参保居民的门诊待遇保障水平。新农合制度建立之初,主要是为了保大病住院支出的医疗费用,现在不断向门诊保障延伸。过去参保居民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只有重症患者并达到门诊慢性病标准的才能医保报销,现在高血压、糖尿病轻症患者也可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2023年,全国居民医保门诊待遇支出达到了1870.72亿元。
三是用于提升参保居民的异地就医便捷性。过去参保居民离开本县看病就医,需要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并备案,否则医保无法报销。现在我们省已经放开了省内异地就医,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也越来越方便。
3.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对于在外务工人员、大学生等参保地该如何选择呢?是在工作、上学的所在地参保,还是在户籍原地参保呢?
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原则上具有我省户籍或取得我省居住证的人员均可参加居民医保。如果父母随子女在户籍地以外的城市生活,也可以参加常住地的居民医保。
大学生在户籍地和学籍地均可参保,但为了就医方便,鼓励大学生原则上在学籍地参保。
4.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对部分参保人员实行的是分类资助,有些群体是全额资助,不用个人缴费,相关资助政策是怎样的?
《通知》明确部分特殊困难人员参保缴费享受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行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实行定额资助;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按低保对象资助标准给予定额资助。
卫健部门对农村独生子女(双女)父母及十八岁以下子女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按规定进行补助。
5.2024年我省居民医保缴费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原则上全省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20日(具体时间以各统筹区发布时间为准),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后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4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设置补缴期,补缴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未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也就是自缴费之日起3个月内不能享受待遇,3个月后恢复待遇享受。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缴期参保缴费的,不得享受参保年度的居民医保待遇。
6.特别要提醒大家的是,对于一般参保人员来说,没有在集中缴费期或者补缴期参保缴费,就不能享受参保年度居民医保待遇。还有一些特殊人员,他们参保缴费有一些特殊规定,比如新生儿、大学生等等,可以在集中缴费期和补缴期以外时间参保吗?待遇享受会不会有变化?
新生儿。《通知》明确,2025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为新生儿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未在90天内缴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后的次月至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出生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监护人根据医保待遇享受时间,在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可选择缴纳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费,也可选择缴纳出生次年的医疗保险费,未在90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医疗保险费,按一般人员参保缴费及享受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大学生。当年已入学大学生及新入学大学生以学籍为依据,参保缴费后,自缴费完成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参保年度内应届毕业的参保大学生,在陕西省的医保待遇享受期延续至当年12月31日。毕业后参加职工医保或迁出陕西省迁入外省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大学生参保缴费启动时间各统筹区可结合本地实际与省上《通知》印发时间同步实施。
职工医保断保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期间发生中断参保后需参加当年居民医保的人员,应在中止原参保关系后及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完成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为参加居民医保缴费后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或再次变更日。
7.2024年陕西省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工作9月已经开始了,大家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缴费?
我省税务部门与陕西信合、秦农银行、中国银联、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中国邮政储蓄、中国银行、招商银行等共10家金融机构合作,在全省范围内为缴费人提供多元化缴费渠道。
线上缴费渠道:主要包括上述合作商业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以及微信、支付宝、陕西税务公众号、云闪付APP等。
线下缴费渠道:主要包括合作商业银行网点的柜面或自助机具(含自动柜员机、智慧柜员机、E终端)等。
8.在缴费中,有些人会存在重复参保和医保退费的问题,这两种情况,该如何办理?
参保人成功缴费,进入待遇享受期后,个人缴费不再退回。待遇享受期前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区参加居民医保,可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办理个人退费;待遇享受期前参保人死亡的,可按规定终止参保关系并办理个人退费。参保人员退费申请,由缴费人向原缴费地税务部门提出,经原缴费地医保部门终审通过后,原缴费地医保部门完成退费工作。
9.前面我们主要介绍了参保缴费相关内容,那么,参保缴费之后,可以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总体来说,我们国家高度重视参保群众基本医疗保障工作,政府主办的医疗保险的唯一原则就是保障人民“医有所保”,通过健全“全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全民参保、应保尽保,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加强三重保障制度衔接,充分发挥综合保障功能,梯次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一是基本医保——公平普惠。基本医保立足于“保基本”,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
二是大病保险——进一步减轻高额医疗费用负担。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依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建立,覆盖所有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对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支付基础上再给予进一步支付。
三是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国家建立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在做好资助符合条件救助对象参保工作的同时,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对个人难以负担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防范因病返贫致贫。
目前我国全民医保基本实现,我们已经建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国家鼓励居民参加基本医保,是为了维护全体居民的健康权益。基本医保不分年龄、不论病史地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基本、可靠和安全的医疗保障,确保广大群众能够及时就医,医疗费用能够得到分摊,还能够在大病时获得救助,参加基本医保能有效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风险。
从另一个维度来看,参保了,可以享受以下这些待遇,包括普通门诊、“两病”门诊用药、慢性病特殊病门诊、普通疾病住院、生育分娩医疗费用、“双通道”药品、大病保险等医疗保障待遇。简要概括起来就是“四个保”。保住院:目前居民医保实行市地级统筹,各地的具体保障政策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基金承受能力有所差异。总的来看,全国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达到70%左右,基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能够达到当地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保门诊: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以及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均可保障。在做好住院保障的基础上,各地普遍把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慢性病、特殊疾病门诊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还可以参照住院管理和支付。同时,普遍开展普通门诊统筹,按照费用而非病种对门诊医疗费用进行保障,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从50%起步。2019年起,还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纳入保障范围,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目前全国已惠及1.8亿“两病”患者,减轻用药负担860亿元。保大病:无需另行缴费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参保人患病住院后发生的高额医疗费支出,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还可以通过大病保险进一步保障。以2023年为例,大病患者报销水平在基本医保报销基础上再提高至少15个百分点,参保患者的费用负担大大减轻。保生育: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持续加强。居民医保不仅保障参保人门诊和住院就医费用,对分娩等生育医疗费用也有保障,参保人生育分娩后可按照相关流程进行报销。近年来,我们也对积极生育支持也做除了很多努力,全省各地都在持续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保障水平也在稳步提升。
10.和往年相比,今年的城乡居民医保在参保缴费和待遇政策方面有哪些优化调整?
一是优化参保筹资结构。根据文件要求,2024年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参保缴费补助力度,财政补助增加30元,个人缴费增幅降低,增加20元,这是自2016年以来个人缴费新增标准首次低于财政补助新增标准。
二是优化资助参保执行标准。《通知》明确实行分类资助人员,具有多重困难身份的资助参保对象,参保资助标准就高执行,聚焦减轻特殊困难群体参保费用负担。
三是优化参保人待遇保障衔接。参保人员已连续两年(含两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在职工和居民医保切换参保关系,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按照转入地统筹区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其中,参保年度内职工医保停保人员参保居民医保,待遇期按照目前规定次月享受;居民医保停保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按照统筹区职工医保待遇规定执行,出现职工医保待遇无法正常衔接的情况,居民医保按照“年度参保、年度享受待遇”原则保障参保人员正常医保待遇,确保群众规范参保后待遇衔接无空白期。
四是优化相关办理流程。参保人成功缴费,进入待遇享受期后,个人缴费不再退回。待遇享受期前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区参加居民医保,可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办理个人退费;待遇享受期前死亡的,全年可随时按规定终止参保关系并办理个人退费。通过不断优化便捷办理流程,提升参保群众办理体验感。
五是拓宽居民门诊保障范围。将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相关医疗费用纳入门诊保障,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将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服务范围。有条件的统筹区可优化完善居民医保普通门诊保障机制,将二级医疗机构纳入普通门诊统筹定点范围。
六是增加连续参保缴费激励措施。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印发的《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连续参保激励是连续参保满4年,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以享受连续参4保激励,按照规定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零报销激励是当年基金零报销,次年可享受激励,按规定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两项措施独立设置,均自2025年起执行,符合激励条件的,均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按照我省规定,每次提高均不低于3000元,大大高于个人缴费的400元。如果当年发生了大病报销并使用零报销奖励额度,虽然第2年重新计算零报销激励额度,但不影响连续参保激励。对于连续参保激励,即使居民参保人断保,虽然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但连续参保激励额度一直保留。通过激励措施鼓励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加强自我健康管理、连续参保缴费,连续参保人员可获得更高保障,也从根本上更好地维护全体参保人利益,同时保证基金平稳运行。
11.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的区别有哪些?
总体来说,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是两种医疗保障制度,通俗来说,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一是缴费对象。居民医保的缴费对象是没有参加工作的居民。职工医保的缴费对象是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二是缴费来源。居民医保由个人缴费和国家补助构成。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缴费。三是缴费水平。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由国家确定,各省执行时可以在最低标准基础上提高。职工筹资标准和平均工资水平挂钩,根据工资水平乘以费率计算。四是缴费时间。居民医保一般在每年9-12月集中缴费期缴费,职工医保按月缴费。五是待遇水平。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在70%左右,职工80%左右。由于职工医保筹资水平高,待遇水平相对更好。
12.有的人说我有商业健康保险,就不参加基本医保了,这种说法对吗?
城乡居民医保与商业医疗保险的区别在于:一是举办主体:居民医保是政府举办的保障基本的医保制度,而商业保险是商业保险公司举办的具有商业性质的医疗保险。二是筹资水平:居民医保是由国家来定筹资最低标准。商业保险由商保公司设计产品制定价格。三是待遇水平:居民医保由政府举办旨在保障基本待遇,聚焦的是政策范围内的费用,商业保险的聚焦内容与基本医保不同,更注重基本医保报销之后的费用覆盖。有的商业保险在报销过程中,对是否参加基本医保有一定的条件限定,在参加基本医保的条件下,部分商业保险报销比例会有所提高,相反,如果没有参加基本医保的,有的商保报销规则设计比例会偏低。
13.城乡居民医保每年缴费一次保障一年,有的人说我这几年都很健康,也没有就医报销,觉得这个钱交的不划算,这种说法对吗?
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组织实施的面向全体人民群众的一项防范和化解疾病风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的制度安排,参保缴费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年度参保,年度享受待遇,不履行个人参保缴费义务,就无法获得财政补助及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其实,我们前面也讲过,我国居民医保优势很多,具体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成本低,我国居民医保2024年度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不低于400元,平均每天1.1元,每月30多元,群众能用低成本获取对自己健康的保障。二是补助面广,所有参保群众都能享受国家普惠性参保财政补助,参保是自己交小头,国家补大头,2024年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涨到670元,每年财政补助达到6000多亿元。对于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国家还资助参保,每年超过8000万人。三是抵御疾病风险有优势,2023年参保居民医保人员平均住院率20.7%,而2023年全国居民医保次均住院费用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分别为12765元、6205元、2943元,报销金额三级医院、二级医院、一级医院分别为6648元、3994元、2172元,居民平均报销金额为4437元,10年居民医保参保费用加起来都不及一次住院报销费用。四是综合保障有优势,参加居民医保后不仅享受基本医保门诊报销、门诊慢特病报销、住院报销,还能同时享受大病保险报销,因大病住院无需申请自动报销,所以很多居民有收益却没感觉,困难群众还可以享受医疗救助。五是基本医保服务好,除特殊情况外,参保人无需拿着一堆票据来回奔波进行手工报销,在定点医药机构可以享受直接结算的便捷,还可异地就医,只需线上或线下提前备案,即可在外地就医直接结算。而且越来越多的城市放开参保户籍限制,大家可以凭居住证在常住地参加居民医保。
我们参加医保,体现的是互助共济,更体现了我们的责任担当与无疆大爱。
每个人的一生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的疾病风险,医保就是用来防范和化解医疗费用风险的。医保的目的在于互助共济,体现共享共建的社会责任和个人健康保障责任。健康的人帮助生病的人,每个人都拿出一小部分钱放到一起,国家再补助一大部分,汇成一个大的基金池,万一哪天生病需要用钱,这就是基本的保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的思想,为了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这就需要我们每个人尽一份自己的社会责任。国家医保局这些年来始终致力于按照总书记要求,时时刻刻把共济理念贯穿在工作始终,职工共济居民,城市共济农村,富裕的人共济穷人。比如职工门诊共济开个账,对小家庭来说共济给老人、给孩子,对全社会来说就是职工共济居民,消除剪刀差。那么城乡居民的参保工作正是我们全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举措,每年按时缴纳医保费用,用来防范和化解医疗费用风险,是对自己稳定的保障,是对家人无微的关怀,更是我们对社会共济的责任担当与无疆大爱。
大家如果还有相关问题,也可以随时拨打医保服务电话12393进行咨询。请大家一定要关注居民医保的缴费时间,积极参保。祝愿大家人人参保有“医”靠,家家健康享平安。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