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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闽清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轻罪案件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今天的检察故事就来讲讲闽清县检察院如何“对症下药”解决邻里纠纷,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2023年10月,闽清县检察院控申窗口接待了情绪激动的吴某夫妻。丈夫吴某反映其被故意伤害,案件现在审查起诉阶段,申请刑事附带民事起诉并要求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作出逮捕决定、从重处罚。接待检察官耐心安抚来访人员,并从中了解具体案情。
闽清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四级检察官助理郑华玲
该案的被害人吴某和犯罪嫌疑人王某系一栋楼同一层的邻居,双方因琐事在楼道内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导致吴某轻伤二级。侦查机关将该案移送至本院后,在本院的审查起诉阶段,吴某多次向本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申请,并要求我院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作出逮捕决定、从重处罚。
考虑到该案件系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接访检察官通过与承办检察官沟通后,联合调解中心调解员共同对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双方同意调解。
闽清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四级检察官助理郑华玲
我们不断引导双方进行换位思考,最终也促成了王某真诚地认罪悔罪,并积极地向被害人吴某道歉并赔偿人民币伍万元。最终双方成功地握手言和,并均自愿签订息访息诉承诺书,表示不再上访。
该案适用检调对接机制后,承办检察官随即组织召开了一场听证会。
闽清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四级检察官助理郑华玲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和证据,全面阐释了拟不起诉的法律依据,经审查认为王某系初犯,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并积极向被害人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均认罪认罚,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听证员通过听取各方意见后进行了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意见,认为案件程序合法,检察机关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是融法、理、情于一体,让犯罪嫌疑人感受到法律威严的同时,也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促使其真心悔改。
闽清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四级检察官助理郑华玲
召开公开听证为案件双方当事人搭建了理性沟通平台,达到了实质性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我们将以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引领,坚持监督与息诉并重,多问一句、多想一层、多做一些,凝聚合力,定纷止争,助推平安福州建设。
供稿 | 福建新闻广播 闽清县检察院
编辑 | 林文婷
闽清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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