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生态环境,积极响应市直机关工委、市河长办、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万名党员净岸巡河,助力打好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战”活动号召,落实开展日常巡河、带头护河等净岸行动,主动对接有关单位、企业等,探索建立“党建+河长制”工作机制,搭建党建与河流管护深度融合“共治圈”。6月以来,重庆市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积极开展结对共建、志愿服务等活动,结对共建数达186个,志愿服务累计人次达2283次。

市公安局环保总队走进奉节县梅溪河岸重点企业华电国际奉节发电厂,与该厂党委座谈交流,联合开展“党建引领聚合力 净岸巡河筑屏障”结对共建活动,深入了解企业生产工艺及治污防治等工作,青年骨干民警针对企业污染物处置开展普法宣讲,并共同开展了巡河护河等活动。

江北区分局高度重视,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鼓励广大党员通过扫描“智慧河长”系统二维码自愿申请成为“党员志愿河长”并开展志愿服务。同时积极鼓励倡导党员民警参与净岸巡河,以身作则带头做到“四不、四要”。本次全局申请志愿河长52人,参与志愿服务累计人次53人次,16个党组织参与结对共建。

渝中区分局对辖区内长江沿江堤坝、沙滩等亲水区域持续开展水位监测、防溺水、禁捕宣传及破坏污染河库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巡查等工作。民警对沿江警示牌进行了检修更换,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并通过对重点河段、水域开展实地巡查、视频巡查及夜间巡查等常态化巡河方式,及时劝阻违规垂钓行为,对危险水域戏水游泳人群进行劝离,密切巡查沿江区域是否存在非法采砂及非法排污等违法现象以及近期洪水过境后灾情查看。

南岸区分局与区人民检察院结对共建,在南岸区大鱼海棠公园联合开展“‘河’我净岸巡河,守护绿色生态”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开展日常巡河、带头护河等净岸行动。活动中,发动党员干部沿着河道分组行动,将沿岸漂浮的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并及时转运,并呼吁广大群众共同维护河道及周边环境。随后,组织党员们对沿河来往路过的市民宣传保护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群众清河护河、保护生态资源的责任意识,并对沿河遛弯、健身的居民进行水域安全宣教。

涪陵区公安局与区水利局开展环食药支部和区水利局机关二支部“党建+河长制”支部共建会议。围绕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生态环境,根据《“机关党员净岸巡河,助力打好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战”活动工作方案》发动区公安局与区水利局机关党员开展日常巡河、带头护河等净岸行动,全面推动机关党建工作与河长制工作深度融合,“党建+河长制”常态化开展。

南川区公安局发动全局各党支部与辖区河长制工作相关单位结对共建、全局党员净岸巡河。数名党员前往蟹塘河水江镇宏图段开展巡河工作,实地查看施工整治情况及河道周边生态环境治理情况,研究相关单位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现场办公页岩气生产环境污染治理措施。本次全局申请志愿河长21人,发动党员开展日常巡河145人次,18个派出所与辖区河流涉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

荣昌区公安局在濑溪河路孔路段巡河,对濑溪河流域水质情况、污染防治等方面进行巡查。巡河民警在两侧河岸实地查看濑溪河水面卫生情况、排水口是否存在污水排放和淤积杂物、濑溪河周围是否有倾倒生活垃圾和家禽放养、河里有无非法捕捞渔网等情况。

酉阳县公安局联合县农委、县检察院、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沿渝黔两省乌江流域彭水—酉阳—沿河段水域开展执法巡航行动。检查自用船舶60艘次,取缔“三无”船舶2艘,查获涉渔乡镇自用船舶2艘,收缴船艇1艘,放生渔获物15余公斤。巡查禁捕水域132公里,清理河道中残存网具13张,收缴禁用网具60余张,并举行仪式对禁用渔具进行集中销毁。

彭水县公安局推动党建工作与河长制工作深度融合,在巡河活动中,党员民警们沿乌江查看河流水质、沿河岸清理垃圾、向群众和垂钓者宣传河长制工作、河流保护、十年禁渔等知识,并告知群众向公安机关举报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的具体方式和便捷途径,积极鼓励广大群众踊跃检举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线索。

此外,市公安局水警总队、交巡警总队、特警总队、渝北区分局、沙坪坝区分局、巴南区分局、万州区局、合川区局、南川区局、大足区局等均组织党员开展日常巡河、带头护河等净岸行动。

下一步,重庆警方将继续巩固和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助力打好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战,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打造美丽重庆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