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王琼
出品丨律新社品牌服务中心
生命有周期,企业亦如此。破产管理是困境企业的一次重生之旅,也是破产管理人发挥智慧与勇气的艺术实践。
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董烨专注于企业清算及重组业务近20年,成功主持办理了包括江苏华晟生物发电公司重整(管理人)、新浦化学出售式重整并购(代表投资人)、南京建工集团重组服务信托(代表信托公司)等一系列具有影响力的案件。他不仅凭借一个个经典案例在行业中建立了专业声誉和影响力,更以敏锐的洞察力、深厚的专业素养和前瞻性的战略思维,引领着破产法律服务的探索。
在律新社发布的《精品法律服务品牌指南(2024):破产领域》中,董烨律师获评“律新社2024年度破产领域品牌之星:领先律师”,他所在的大成律师事务所获评“律新社2024年度破产领域品牌影响力律所”。近日,律新社与董烨律师进行了深入对话,探讨了破产管理人的专业之道和行业发展机遇。
做好破产业务,工夫更在“诗外”
世间很多事物道理相通,凡欲所成,常常是“工夫在诗外”。破产处理是一门社会性、事务性极强的业务,对破产法律师而言,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无疑是“诗内”的必备功夫,但真正要做好,工夫更在“诗外”。
作为一名资深破产法律师,您最初是如何对破产法产生兴趣并决定将其作为执业方向的?
董烨:我的职业道路可以说是从一次不经意的转折中逐渐明晰并坚定的。大学毕业后,我曾在党校任教,直至1997年开始做律师,那时的法律服务市场远未如今日般细分与专业化。2007年新《企业破产法》实施开启了市场化企业破产制度,我差不多也是从这时开始涉足破产案件的。当时,我刚从东南亚结束近两年的矿业法律服务工作回国,正处于职业调整的空窗期。一次偶然的机会,同事邀请我加入一个破产案竞标,我们团队齐心协力,最终成功接手并顺利完成了这一在当时颇具规模的案件,它不仅为我打开了破产领域的大门,也为我们律所开拓了新的业务领域。
为了应对挑战,当时所里特别成立了破产业务部,意外地发现包括我在内的骨干力量大多都是从国有企业法务转型。这一奇特的组合让我们在处理破产案件时,能够凭借对企业运作的深刻理解,迅速找到切入点。我在这一领域的潜力与热情也被激发了出来,逐渐意识到自己在企业管理运营方面的积累与破产业务的契合度非常高。后来在主任的认可与支持下,我逐渐独立承担了更多破产案件的操盘。应该说是自身潜力和积累准备,加上时代的因缘际会,让我成为破产法律师。
在强调法律服务“专业至上”的当下,您认为破产法律师的专业性主要体现在哪儿?
董烨:首先是对法律的深刻理解,这既包括对法律条文的理解,也包括对法律程序的理解。破产法其实是公司法的特别领域,与民商法截然不同,要理解和区别二者在法律条文背后的立法精神与适用逻辑。同时,企业破产程序严格,每一步都需遵循既定的规范流程,最能体现法律讲究程序正义这一特点,因此在工作中既需要克服各种困难坚定地执行程序,也要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引发的风险与投诉。可以说,对法律的深刻理解与精准运用,以及在复杂局面中对程序的坚定执行力,共同构成了破产法律师专业性的核心要素。
除了专业,您认为一个优秀的破产法律师还应具备哪些方面的素质或技能?
董烨:破产业务最大的特点就是社会性和事务性非常强。其他律师一般只需和特定的对象打交道,而在破产业务中,一个案子涉及成百上千甚至更多的债权人非常普遍,律师需要打交道的方方面面非常多,非常考验人。比如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是推进流程的关键环节,但在我们的文化传统中,更倾向于协商议事而非直接表决。律师需要巧妙地将表决程序与协商机制相结合,通过充分的前期沟通与协商,达成最大公约数后再进行表决。
同时,作为管理人,几乎要扮演起企业中的“全能角色”,包括财务管理、安全生产、员工管理……几乎能想到的和想不到的全都得管,比如解决暴雨导致的设备故障、台风来临前的建筑物加固、企业离职员工的支持配合、疫情期间的口罩短缺……不仅要有一定的企业管理知识与实践经验,还要有随时解决问题的能力。简单理解就是,破产法律师要会做、要能做很多法律之外的事。
另外,破产法律师还需有超乎常人的吃苦精神。律师一般都很辛苦,但破产法律师大多时候首先直面的是字面意思上的“苦”:破产企业人去楼空、停电断水,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和办公条件都难以保障,借厕所、点不到外卖、夏天没电扇、冬天没取暖……都是常事,都得适应。
所以,一个优秀的破产法律师除了扎实的法律功底外,还需拥有卓越的沟通能力、全面的企业管理知识、强大的问题解决能力,以及非凡的吃苦精神。
经典案件背后 都是责任与担当
市场经济天然会有“优胜劣汰”,但每一个企业破产的背后,都牵动着千家万户的百味人生和切身利益。一件件行业经典案件的背后,都凝聚着董烨律师及其团队不懈的努力与默默的奉献,诠释了破产法律师的责任与担当。
您曾成功主导过多起重大复杂的破产案件,其中不乏行业内的标杆案例。能否分享一个您认为最具挑战性的破产案件?
董烨:2016年,我们做了一宗极具挑战性的涉农破产案件。案件源于一家企业因食用油期货投机失败而背负沉重债务。该企业曾以高额兑换比例吸引农户交付油菜籽换取油票,不料却将油菜籽卷入金融漩涡,导致企业破产;农户油票成空,局势迅速紧张,政府紧急介入。
我们接管后面临的首要难题是债权人群体庞大且高度分散,除了银行和其他供应商之外,仅农户就有6996户,不仅数量众多,且每笔债务大小不一。更棘手的是,按程序组织如此规模的债权人一起开会可能引发维稳问题,需经相当级别的政府批准,但当时网络会议尚未普及,合法性和操作性都有障碍,操作难度极大。加之农户对我们有误解和抵触,认为我们是企业逃债的“代言人”,信任危机严重。
幸运的是,我们得到了当地党政机关的全力支持。最终,我们以自然村为单位统计债权,引导农户选举代表进行授权,有效克服了集中开会的难题。尽管仍有部分农户不愿配合,我们仍坚持公正透明原则,最终成功组织了线下债权人会议,确保了程序的顺利进行。
分配执行阶段同样充满挑战。一是很多农户的涉案金额小且分散,最小的一户欠了3两油,折合人民币才几块钱;二是还有很多农户没有银行卡,不像现在只要提供银行账号,过完审批挨个转账就行了。最终,我们采取小额发现金+大额转账的方式,由律师团队亲自携带现金前往各行政村逐户发放清偿款。虽历经波折,但我们始终坚持以最公正、最透明的方式确保每笔清偿款都能准确、及时地送达农户手中。
经过近三年的不懈努力,这起案件圆满落幕。此案因有涉农性质,在破产案例中显得尤为罕见,高达29%的清偿率更是远超行业平均水平,因此赢得了广泛的赞誉。这不仅是对我们专业能力的肯定,更是对我们在破产管理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褒奖。
在成为一名顶尖破产法律师的过程中,您是如何持续保持专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
董烨:我始终坚信持续学习是保持专业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核心。作为破产法律师,我们不仅要深耕法律专业知识,更要密切关注宏观经济政策和社会经济大政方针,因为它们是业务机会的源泉。我每天坚持收看《新闻联播》,中央和地方政府发布的重要文件也都会认真研读,因为那里面藏着影响我们业务的宏观经济脉络。
以我们团队2023年服务过的南京建工集团的重整服务信托案为例。我们并非该案的破产管理人,而是作为信托公司的法律顾问深度参与其中,这正是我们对政策敏锐洞察与专业研究积累的体现。南京建工集团等25家企业系江苏省内大型民营企业集团,因债务危机于2020年底陆续申请破产;在推进过程中,因资产结构复杂且质量存在差异、债务规模大,难以在短时间内形成对全部资产的处置方案。面对这一复杂案例,我们凭借对金融与破产交叉领域的深刻理解,预见性地探讨信托在破产重组中的应用潜力,最终在政策东风下,主动协助顾问单位紫金信托成功推出江苏首单重整服务信托。这一创新不仅助力企业债务重组,也展现了金融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我始终认为,破产业务与金融业务存在天然的紧密联系。金融机构作为破产案件中的主要债权人,其利益诉求和处置方式直接影响着破产程序的走向。因此,平时就要保持对金融业务的关注和研究,确保在关键时刻能够迅速响应,整合资源,把握机遇。同样是破产与金融业务的融合,这个案件是用信托工具做成的,其实还有应收账款质押、基金等等,这些我们也研究过。只有提前研究准备了,才能把握住一些新的业务机会。
破产案件往往是社会效应高于经济效益,所以也要将社会热点融入专业实践,如房地产领域的“保交楼”政策便是我们重点关注的业务方向之一。通过聚焦社会经济热点,我们得以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精准定位客户需求,提供创新解决方案。俗话说,机遇总是偏爱有准备的人。只有通过持续学习、跨学科合作和关注社会热点,才能不断深化专业服务内涵,为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
从小众变成热门 破产法律师突破竞争红海
任何行业都存在“二八定律”。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提升,破产业务从曾经的小众冷门变成了竞争激烈的红海。在这片充满挑战的领域,愈来愈强的专业化既是“强者恒强”的秘密,也是未来的核心竞争力。
您认为破产领域当前面临的主要挑战和机遇是什么?作为领先律师,您如何看待这些变化?
董烨:首要挑战在于,随着破产业务的日益热门,竞争愈发激烈。昔日的小众业务已转变为众多机构竞相角逐的战场。尽管营商环境改革为破产业务带来了正面效应,如金融机构态度的积极转变,但管理人数量的激增与案件数量的相对不足,尤其是“无产可破”案件的增多,使得案件的供需竞争加剧,行业的洗牌在所难免。以我所在的南京为例,破产管理人从2007年的13个增加到2021年的70余个,而南京2023年总共办理破产案件大约800件,平均下来每个管理人办理10余件,且大部分为无收入的案件,这些案件的补贴发放并没有同步进行。同时,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最多时有100余个会员,2023年也减少了几十个。这就是行业竞争现状。
另一大挑战在于专业门槛的提升。随着律师及法院专业水平的普遍提升,大型破产案件的竞争愈发白热化。一些法院在破产领域专门设置了破产法庭,没有设置的法院也由相对固定的专业法官审理破产案件,在专业性方面超越了绝大部分律师;红圈所的破产业务也在向下延伸,这对从事破产业务的律师团队提出了更高要求。
所以,未来行业必然向更加专业化、精细化的方向发展。那些专业能力不足、服务水平欠佳的破产机构或律师将难以生存直至被淘汰,而留下来的,则会越来越优秀。
当然,挑战之中亦蕴藏机遇,个人破产业务便是其中的一大亮点。随着国家政策的明确与先行示范区的积极探索,个人破产制度肯定会落地。尽管目前江苏等地尚未正式使用“个人破产”一词,但通过“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等方式进行了类似尝试。随着法律顶层设计的不断完善,个人破产业务有望迎来爆发式增长,为律师行业开辟新的蓝海市场。作为从业者,必须积极适应市场变化,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与服务水平,以应对未来的挑战与机遇。
从事破产清算工作多年,您有哪些深刻的职业感悟或人生哲学可以分享?
董烨:一是之前讲的要学习。律师是一份需要持续学习的职业,既要学习法律知识,也要紧跟时代步伐,学习热点与趋势。
二是要秉承“与人为善”之心,尊天理、知人欲。在破产清算或重整的过程中,我们面对的往往是遭受损失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应当用同理心去包容和应对一些不理性、不友好的言行,尽量摒弃个人好恶,去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当我们以善意待人,也更容易获得对方的信任与配合,从而降低对抗性,促进问题解决。做破产业务不像诉讼律师那样天然有对抗性,我们是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某种程度上是帮助所有人来解决问题的,更需要通过协调帮助各方在困境中找到出路。
结语
能取得持久成功的人,一定是优秀的方法论者。董烨律师从一次偶然的际遇中,踏上破产法律服务这一充满挑战的非凡旅程。在一个个精心处理的案件中,他以独到的洞察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一次次指引着困境中的企业找到破产背后的真相与出路。凭借着对专业化的不懈钻研与持续精进,他在行业内不断攀高创新,让“强者恒强”的法则在逆境中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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