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英卖的第1个孩子是自己儿子
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人性的扭曲与法律的审判
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庭审现场,余华英,这位曾以拐卖儿童为生的女子,再次站在了法律的审判台前。她低头鞠躬,向那些因她而破碎的家庭表达歉意,但这份迟来的道歉,对于受害者及其家属来说,显得苍白无力。余华英的罪行,不仅在于她拐卖了多名儿童,更在于她以亲生儿子为起点,开启了这段罪恶的旅程。
余华英,1963年出生于云南省的一个普通家庭。21岁时,她与重庆男子王加文结为夫妻,并育有一女。然而,平静的生活并未持续太久。1992年,王加文因涉嫌盗窃被捕,家庭的重担落在了余华英一人肩上。为了生计,她选择外出打工,并在打工期间结识了龚显良。两人同居后,余华英生下了一个男孩。然而,这个新生命的到来并未给这个家庭带来幸福,反而成为了他们贩卖儿童的开始。
据余华英在庭审中的供述,她和龚显良在面对生活拮据时,决定将亲生儿子作为第一个贩卖的对象。他们通过中间人,将儿子送到了河北邯郸,换取了五千元的报酬。这五千元,不仅开启了他们拐卖儿童的罪恶之旅,也让他们的人性在金钱的诱惑下彻底扭曲。
从1993年到2003年的十年间,余华英和龚显良、王加文等人多次前往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拐带儿童。他们通常会选择在一个城市租房住一段时间,然后混入当地社会圈子,物色潜在目标。余华英甚至带着自己年幼的女儿参与拐卖活动,利用孩子之间的天然亲近感,以一起玩为由将被害人拐走。这种利用亲生女儿作为犯罪工具的行为,足见其险恶用心。
在余华英的拐卖活动中,有5对兄弟或兄妹被一起拐走,一个个家庭因此破碎。其中,杨妞花的遭遇尤为令人痛心。杨妞花是1990年出生于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的姑娘,家里有父母和姐姐共四口人。然而,在她五岁那年,租住在她家附近的余华英和龚显良将她引诱到出租屋中,随后连夜将她带出贵州寻找买家。为了让杨妞花安静下来,余华英多次对其拳打脚踢,甚至用开水烫她。最终,杨妞花以2500元的价格被卖给了河北邯郸一个聋哑男子,从此与养父生活在千里之外。
杨妞花的失踪给她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打击。父亲因没保护好女儿自责到抑郁,每天都用酒精麻痹自己,最后因饮酒过度不幸去世。母亲在女儿失踪和丈夫去世的双重打击之下也没挺过去,伤心过度而离世。从此,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就只剩下杨妞花的姐姐杨雪莹。为了挣钱养活自己,杨雪莹13岁就辍学外出打工,生活过得十分狼狈辛酸。
直到2021年,杨妞花在堂妹的帮助下找到了自己的亲姐姐杨雪莹。两姐妹抱在一起痛哭,当知道父母都因为自己失踪后悲伤过度去世时,杨妞花也差点哭晕在父母坟头。她发誓要为父母报仇,揭露余华英的罪行。
2022年6月,收集到初步线索的杨妞花到派出所向警方报案。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余华英的罪行逐渐浮出水面。然而,令人震惊的是,在余华英落网时,她的同伙龚显良已于2002年去世。但公安机关发现,龚显良的去世并没有让余华英收手。2004年,她在云南再次拐卖儿童作案时被抓,但当时她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8年。
2023年9月18日,“余华英拐卖儿童犯罪案件”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庭审中,受害人杨妞花情绪崩溃,她哭着指着余华英控诉道:“若不是你!我家也不会家破人亡!你害得我好惨啊!你害得我全家人都好惨啊!你太可恶了!”余华英沉默地低着头,不敢去看杨妞花哭红的双眼。由于余华英拐卖儿童人数达到了11人(后增至17人),这其中还包括她的亲生孩子,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因此检察院对其提出量刑建议,认为法院可以判决余华英死刑或十四年以上有期徒刑。
听到“死刑”二字后,原本还一直沉默的余华英变得十分激动。她反驳道:“我就拐几个孩子而已,没赚多少钱,我没害过人命,为什么要判决我死刑?!”杨妞花怒道:“你还觉得你犯的罪不严重是吗?那你怎么不问问我在天之灵的爸妈愿不愿意原谅你呢?!”公诉人也认为余华英罪不可恕。我国对于拐卖犯罪行为十分重视,像余华英这种多次拐卖且进行劳改后依旧不知悔改的犯罪分子不应该得到法律的宽恕。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处余华英死刑,并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听到法院的宣判后,余华英当庭表示不能接受要上诉。而杨妞花则哭倒在姐姐怀里,她对着父母留下的照片说道:“爸妈,拐卖我的坏人终于受到惩罚了!你们在天上安心吧。”
然而,余华英的罪恶并未因此结束。在二审过程中,公安机关又发现了她在云南省还涉嫌拐卖其他儿童的犯罪事实。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了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未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余华英:请法院允许我在此处对受害人做出一个深深的歉意,我可以站起来鞠个躬吗?
审判员:可以。
余华英:对不起。
杨妞花:我不需要余华英的道歉。我1990年出生,1995年的时候就已经被拐卖到河北邯郸,我13岁辍学,13岁出去打工,现在60岁的余华英依然可以拿出纸,在上面清楚地念出她自己的诉求。但是因为余华英拐走了我,导致我小学六年级没有毕业,我的姐姐现在她连所有的字都认不全,这都是余华英一手造成的。
在司法审判的同时,公安机关始终没有停止对余华英的调查。就在二审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又发现了余华英在云南省还涉嫌拐卖其他儿童的犯罪事实。
2024年1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
在重审一审的庭审现场,余华英再次站在了被告席上。她低头鞠躬,向那些因她而破碎的家庭表达歉意。然而,这份道歉对于受害者及其家属来说,已经毫无意义。杨妞花在庭审上发言恳求维持原判,判处余华英死刑。她表示:“我不需要余华英的道歉。她害得我家破人亡,她的道歉能挽回什么?”
余华英的罪行不仅是对法律的践踏,更是对人性的极大侮辱。她以亲生儿子为起点,开启了这段罪恶的旅程;她利用亲生女儿作为犯罪工具,将一个个无辜的孩子推向深渊。她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社会的底线和人类的良知。
法律的审判是公正的,也是严厉的。余华英将为自己的罪行付出应有的代价。然而,对于那些因她而破碎的家庭来说,这个代价或许永远无法弥补他们失去的亲人和幸福。
在这个案件中,我们看到了人性的扭曲和法律的威严。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加强对拐卖儿童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护每一个无辜的孩子免受伤害。同时,我们也希望那些因拐卖儿童而破碎的家庭能够得到社会的关爱和支持,走出阴霾,重新迎接生活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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