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常听到这样的言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只会迟到,却从未缺席。道理很浅显,是说法律如同一张大网,虽然可能存在个别漏洞,也就是这个“疏”字,但从整体和长远来看,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违法犯罪者。而我们渴望的正义,由于各种原因,如证据收集困难、司法程序的复杂性、人为的干扰等,正义的到来可能不会及时。但无论经过多长时间,正义终究会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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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真的是这样吗?我们先来看看几个正义迟到的案例。

1.呼格吉勒图案

这是1996年发生于中国内蒙古地区的一起冤案。

1996年4月9日晚19时45分左右,女子杨焕枝从锡林南路千里香饭店离开,称去厕所。21时左右,呼格吉勒图与同事闫峰吃完晚饭,回家取钥匙时路过内蒙古第一毛纺织厂西侧的公共厕所时发现了异样,随后两人返回工作单位告知同事后又一起到案发公厕,发现杨焕枝被扼颈窒息死于该公共厕所女厕所内。呼格吉勒图与闫峰便到附近治安岗亭报案。

4月9日当晚,呼格吉勒图和闫峰被警察带入呼和浩特新城公安分局进行审讯。4月11日,呼格吉勒图作出有罪供述。呼和浩特公安部门认定呼格吉勒图有作案嫌疑,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以“流氓罪”和“故意杀人罪”两项罪名对呼格吉勒图提起公诉。

1996年5月23日,呼格吉勒图案开庭审理,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呼格吉勒图提出上诉。6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呼格吉勒图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裁定。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

这个案子本来就存在疑点。警方提取了受害者体内的凶手所留精斑,但并没有将呼格吉勒图的精斑与受害人体内的精斑进行DNA鉴定。直到2005年,凶手赵志红供述自己是呼格案真凶后,原本保留在公安局的凶手精斑样本又莫名丢失。此外,血样同样存疑。内蒙古公安局指出呼格案的铁证是呼格吉勒图指缝余留血样与被害人咽喉处被掐破处的血样完全吻合,但学者们认为血型鉴定为种类物鉴定,不具有排他性、唯一性,不能证实呼格吉勒图实施了犯罪行为。第三,对呼格吉勒图的审讯可能存在刑讯逼供。呼格吉勒图被抓后,公安机关称其对案件“供认不讳”,然而当时笔录显示,即使在被枪决前一个月,呼格吉勒图也坚持自己是无辜的。据当时与呼格吉勒图一同报案的同事闫峰回忆,自己曾听到呼格痛苦的喊叫声和桌椅移动的声音,第二天早上看到他被铐在暖气上。

2005年10月23日,赵志红落网,被捕后主动交代了其于1996年在呼和浩特公厕犯下的杀人案。在现场指认中,赵志红在没有任何提示的情况下,带着警察准确地找到了作案地点。

2005年11月,新华社内蒙古分社政文采访部主任、高级记者汤计写出了第一篇内参《内蒙古一死刑犯父母呼吁警方尽快澄清十年前冤案》。2006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正式成立“呼格吉勒图流氓杀人案”复查组,但之后复查因各种原因停滞。

直到2011年,相关人员重回政法系统,推动案件复查。2013年年初,内蒙古高院正式复查完呼格案,结论认定呼格案原审判决证据不足,上报自治区党委及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立案再审通知书,呼格吉勒图案进入再审程序。12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罪一案作出再审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无罪。

2014年12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支付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国家赔偿金共计2059621.40元。

历时十八年,一起由一群不作为乱作为的公务人员制造的冤假错案终于昭雪。一个发现案件并及时报警的青年被处决,18年后,他的家人得到了205万元的国家赔偿。

2.聂树斌案

聂树斌案是一起发生在1994年河北石家庄的冤假错案。

1994年8月5日下午五点左右,康某骑车离开液压件厂。8月8日,同事发现她未上班。8月10日上午,其父亲报案称康某1失踪。当天下午,康某的父亲和朋友在石家庄市郊区孔寨村西玉米地边发现了她的连衣裙和内裤,衣服卷成一卷塞在杂草里。8月11日上午,在孔寨村西玉米地里找到了康某已经高度腐烂的尸体,旁边还有一辆自行车。

一个多月后,警方根据群众举报,逮捕了骑着蓝色山地车、经常在附近闲逛且行为鬼祟的聂树斌。当时群众举报该男青年总是在女同志上厕所时跟过去。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对聂树斌提起公诉。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3月15日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聂树斌死刑,以强奸妇女罪判处其死刑,决定执行死刑。法院判决认定聂树斌交代了强奸后勒死康某的犯罪经过,并带领公安人员指认了作案现场及埋藏被害人衣物的地点,与现场勘查一致;聂树斌对康某生前照片及被害现场提取物进行了辨认,确认系被害人照片及所穿衣物;聂树斌所供被害妇女的体态、所穿衣物与被害人之夫、证人所证一致。对于辩护人提出的指控聂树斌犯强奸妇女罪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因有被告人聂树斌多次供述且与现场勘查吻合、供证一致,未被采信。

1995年,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5年4月27日,聂树斌被执行死刑。

十年后的2005年1月18日,王书金在河南省荥阳市被抓获。他自认在1994年夏天曾在河北省石家庄西郊强奸杀害了一名妇女,其交代的作案过程与聂树斌案的案件情况高度相似。王书金还两次带领警方前往玉米地指认犯罪现场,并交代了一个隐蔽细节——自行车上有一串钥匙,且作案时将钥匙扔到了草丛中。

王书金认为自己主动交代了公安机关没有掌握的犯罪事实(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案),具备自首和重大立功的情节,司法机关应当从轻处罚。但司法机关认为王书金对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案供述的细节(包括作案的具体时间、手段、受害人的身高等)与现场勘查笔录、照片以及尸检不一致,不能认定王书金是该案的凶手。

2005年,《河南商报》发表了《一案两凶谁是真凶》的报道,在全国引起轰动。此后,聂树斌的家人、代理律师以及许多新闻界、学术界人士都为此奔走、呼吁,希望重审聂树斌案。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受理聂树斌母亲张焕枝关于聂树斌无罪的申诉,并指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聂案启动异地复查工作。经两年复查后,山东省高院向最高院递交关于聂树斌案原判决缺少能够锁定聂树斌为凶手的证据,不能排除有他人作案可能的建议。2016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提审聂树斌案,并于2016年12月2日,判决聂树斌无罪。

聂树斌家人获得了国家赔偿268万余元。

呼格吉勒图案和聂树斌案非常相似,都是奸杀案,都是九十年代中期发案,被冤枉者被执行死刑。十年后,真凶出现,自己供认不讳。然后再过十年,在媒体的曝光下,经高院甚至最高人民法院复审,真相才大白于天下。正义只是迟到了,并没有缺席。可是对于吉勒图和聂树斌来说,这种迟到的正义,还有什么意义?他们早在二十年前,就已经被屈辱的枪毙了!迟来的正义,只是为他们洗脱了罪名,并给出了二百多万的补偿。

正义只会迟到,却从未缺席。迟到的正义还是正义吗?只不过是对公众告知的一个真相而已!这绝对是一个被曲解的名言!据说这句话是美国一位大法官休尼特的名言,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意思就是迟到的正义已经不是正义!

我们再来看一个案件。2006年7月27日夜,福建省平潭县澳前村17号两户居民家中多人出现中毒症状,其中两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认定是人为投入氟乙酸盐鼠药所致,念斌被列为嫌疑人。

2007年,念斌被判处死刑。念斌却一直坚称自己无罪,在长达8年的时间里,经历了多次死刑判决、上诉、发回重审等司法程序。 最终在2014年8月2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念斌无罪释放。

这8年中,念斌遭受了怎样的身心折磨,他的家庭承受了多大压力?这样的正义,究竟还有多少意义?

去西宁的时候,当地有一个马步芳公馆。马步芳和他背后的马氏家族统治青海长达几十年之久,他在当地残暴施政,给青海人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即便是去了国外,马步芳也是海外华人噩梦。他压迫沙特华侨做高强度工作,垄断当地纺织业,利用手里的资源向过往华人收取大量费用,当地的华人苦不堪言。就是这样一个大恶人,却没有受到任何审判,直到最后病死在沙特阿拉伯。任我们再怎么唾弃他,却也无可奈何。

除了马步芳,我还可以找到很多恶贯满盈却能平稳着陆的人,正义去了哪里?

唐朝时期的奸臣许敬宗。为人贪得无厌、趋炎附势、好色成性。他为了达到目的不惜歪曲事实,对唐太宗和武则天阿谀奉承,得到重用。他还陷害国舅长孙无忌,逼得长孙无忌自缢而死。许敬宗掌知国史时,以自己的爱憎篡改史实,为人所不齿。但他在武则天的庇护下活到了81岁得以善终。

宋代的足球明星高俅。在《水浒传》中,他逼走王进,陷害林冲,毒死宋江,双手沾满了梁山好汉的鲜血,可谓罪行累累。然而,历史上的高俅,虽被认为是奸臣,但却得以寿终正寝。

还有南宋时期的权相史弥远。他勾结皇后杨桂枝,设计杀害了权臣韩侂胄,从而开始专政。在他专政的二十多年中,对金求和,一味增加岁币而不顾百姓死活。然而,这样一个大奸臣却得以善终,着实让人无语。

明朝朱典楧,他是第七代伊王,是明朝头号恶霸王爷。他强抢民女、人妻一千余人,侵占国家土地,还将路过洛阳不讨好他的官员殴打、侮辱,对百姓更是肆意盘剥。嘉靖皇帝下诏以“淫暴”的罪名废黜朱典楧,并将他发配到开封圈禁。王府财产被抄没,但他最终活到了万历年间才去世。

当代也有,那就是康生。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康生任中央文革小组顾问,积极参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阴谋活动,对许多干部、群众进行诬陷迫害,犯下了严重罪行。但他在1975年12月16日因病去世,在当时被认为是“无产阶级革命家”。直到76年之后,他的累累罪行才被逐步揭露。

这种恶人,国外也有很多。

臭名昭著的日本731部队的头目石井四郎。从1933年开始,他在中国东北进行细菌研究,用大量活人做实验,导致无数人悲惨死去。日本战败前夕,石井四郎逃回日本,并且与美国人进行谈判后竟免于罪责。后来他以开诊所为生,经常免费给孩子们治病,伪装成善人,直到1959年因喉癌去世。

还有裕仁天皇,他是日本第124代天皇,在位63年。他在位期间,日本发动了侵华战争等一系列侵略战争,对中国人民和亚洲人民犯下了累累血债。日本战败后,由于美国的庇护等因素,裕仁天皇没有受到应有的审判,得以继续担任天皇,直到1989年因患十二指肠癌去世。

韩国前总统全斗焕。他通过军事政变上台,执政期间镇压了“5·18”光州事件等,犯下诸多罪行。虽在1996年因“5·18”事件和贪污罪被判处死刑,后改为无期徒刑,但在1997年被金大中赦免。全斗焕直到2021年11月23日才在位于首尔市延禧洞的私宅中病逝,享年90岁。

我们不需要这样迟到的正义,如果谴责有用的话,还要飞机大炮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