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涉及到的不仅仅是被拆迁户的利益,还应该包括承租方的利益问题。近几年,大规模房屋进行着拆迁,其中涉及到租赁房屋的拆迁也不在少数。因为拆迁导致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纠纷也不断加剧,由此可见,如何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也应全面重视起来。下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为您讲解相关法律知识。
法律科普
承租人作为房屋的占有和实际使用人,拆迁必然会对承租人的生产生活产生重大影响。但是在拆迁活动中,为了简化拆迁法律关系、实现拆迁目的,拆迁方往往不会通知承租人参与到拆迁补偿协议的签订中来,而是直接就搬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等涉及承租人利益的事项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这时承租人就容易被拆迁人和被拆迁人蒙蔽,导致自身利益受损。
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申请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征收补偿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房屋被征收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等材料。
律师解读
由此可见,承租人是拆迁活动的必需当事人,承租人的意见对拆迁工作也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不顾承租人利益擅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承租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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