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或者不好,在艺术上是属于美的范畴,不属于真或善的范畴。——金庸《飞狐外传》【张虎跃】:不真不善怎么叫美?美难道不是建立在真美的基础上的吗?有管不真也不善的叫美的吗?比如俏黄蓉,谁见着她俏了?都没有。但是通过书上文字对她言行的描述和刻画,我们就喜欢上她了,就觉得她是俏的。我们说她长得美丽,俏皮可爱,但是谁也没见过她,根本不知道她长啥样。美猴王多美?孙悟空的形象很多,在孙悟空的诸多形象中,就八六版电视剧通过服装来突出他的美,而其它版本并没有朝这个方向上去塑造他,所以我们说他美还是他的言行,是通过他的真和善来确立他的形象。当然了,什么是真什么是善,又是见仁见智的事。
中国人的文艺观,长期以来是“文以载道”,那和中世纪欧洲黑暗时代的文艺思想是一致的,用“善或不善”的标准来衡量文艺。《诗经》中的情歌,要牵强附会地解释为讽刺君主或歌颂后妃。对于陶渊明的《闲情赋》,司马光、欧阳修、晏殊的相思爱恋之词,或惋惜地评之为白璧之玷,或好意地解释为另有所指。他们不相信文艺所表现的是感情,认为文字的唯一功能只是为政治或社会价值服务。——金庸《飞狐外传》【张虎跃】:文以载道有什么不对?道理和情感不可以并存么?很少有光谈道理和光是抒发情绪的文章吧?况且不讲道理如何抒发情绪?没有喜恶如何讲道理?比如骂街不得摆事实讲道理吗?而讲道理本就首先得有立场,讲了半天都不知道你站在哪边,那你不是讲了个寂寞?其实寓情于理才是文学表达的普遍方式,这样才能达到以理服人又以情感人的效果。首先要以情感人,之后又使感情上升到理性的高度,从而让人得到启示。而我们在讲道理时也要融入情感,使得我们所讲的话既具有说服力又充满感染力。
我写小说,旨在刻画个性,抒写人性中的喜愁悲欢。小说并不影射什么,如果有所斥责,那是人性中卑污阴暗的品质。政治观点、社会上的流行理念时时变迁,不必在小说中对暂时性的观念作价值判断。人性却变动极少。——金庸《飞狐外传》【张虎跃】:所以只有喜愁悲欢,而没有立场和喜恶?所以袁承志对棋仙五老这样的恶人也不杀?任其活在世上为非作歹,最后还要借一个恶女人何红药的手除掉她们。其实何红药像李莫愁一样可怜而可恶,她们所遭的罪可怜,但她们所犯的罪却不可恕。但何红药在死前却做了一件大好事,虽然主观上是为情人泄愤,而客观上却为世人除了大害。这个可怜又可恶的女人,做了唯一一件轰轰烈烈的事情,正因为她的死和这一壮举,我才原谅了她生前所有的罪恶。也正因为袁承志的没有喜恶没有立场,一再的放过作恶多端的坏人,让他在我心中变得十分的厌恶。正是:人妖颠倒是非淆,对敌慈悲对友刁。千刀当剐唐僧肉,猪犹智慧胜愚曹。书中很多大反派,最后都改邪归正了,比如西毒欧阳锋、鸠摩智、金轮法王等,世上哪来那么多浪子回头啊,如果都靠坏人自己觉醒,都等到坏人的临死悔悟,那么还要法庭和监狱干嘛呀,要是像棋仙五老那样到死也不悔悟呢?非得等另一个坏人除掉他们?那我们这些无辜的平民百姓,也活得太过卑微了吧?如果我们只能等坏人的报应,那这个世界对于我来说,将是恶人横行的地狱。正如《连城诀》里描写的一样,那就是个没有正义力量除恶的世界,结果不会作恶的狄云,只能找个没有人的地方去过下辈子。
那少女一想,倒有些后悔,适才不该偷看旁人练武,但姑娘的脾气要强好胜,嘴上不肯服输,说道:“爹,那人的镖法也平常得紧,保管没人偷学了。”老者脸一沉,斥道:“你这丫头,怎么开口就说旁人的玩意儿不成?”那少女一笑,道:“谁教我是百胜神拳马老镖头的女儿呢?”——金庸《飞狐外传》【张虎跃】:初生牛犊不畏虎,长出角来反怕狼。这女孩子,一连犯了三大忌,偷看练武、贬低别人和显山露水,每一样都足以招灾惹祸,反而老江湖懂得善刀而藏。为什么要多读书多历练?因为一个知识越贫乏的人,就越是拥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自信和优越感。越学习就会越发的谦卑,因为看见了更大的世界,知道了自己的不知道。知道这个世界大,就明白一切皆有可能,才不会夜郎自大,才会以开放的思维和胸怀接纳随时会遇到的不确定。『谁教我是百胜神拳马老镖头的女儿呢?』年轻人嚣张跋扈,被自己人教训,总比出去被外人玩死要好。百胜神拳?好大的口气,这么说是怕自己老爹太长寿么?就算你老爹以前胜了百场,只要遇到真正的高手,一场就能让他以前的战绩全部清零。我们跑圈里有句话:『不要去超越别人,超越昨天的自己就很了不起了。』因为总有人跑得比你快。
这一带道上很不太平,强徒出没,这一对夫妇非富即贵,怎地不带一名侍从,两个儿孤孤单单的赶道?”饶是他在江湖上混了一世,却也猜不透这二人来路。——金庸《飞狐外传》【张虎跃】:不但你猜不透,我也有点恍惚,仿佛看到了大金国王爷完颜洪烈和包惜弱。其实光有美貌不是什么优势,拥有美貌就拥有了择婿优先权,但公平的是这完全没有什么用,因为你会选到渣渣。好饭不怕晚,相对于选到好丈夫的晚婚者,晚婚真不是什么坏事。有人会觉得,自己的丈夫会被漂亮的女人抢走,那只能说明:要么他本来就不适合你,要么你选他就是个错误。其他漂亮女人是来救你的,是给你再选一次的机会。
其实皇帝身边的侍卫共分四等,侍卫班领,什长,一、二、三等侍卫,都由正黄、镶黄、正白内三旗的宗室亲贵子弟充任。汉人侍卫属于第四等,这何思豪在侍卫处中只是最末等的蓝翎侍卫,所谓与大内十八高手大半相识,那是他识得人家,人家就不识得他了。——金庸《飞狐外传》【张虎跃】:现在的很多自媒体,一说和珅做过侍卫,就认为他出身低微,从白手起家混到权倾朝野,和大人好励志啊。却不知乾隆身边的侍卫,根本不是什么下人,而是妥妥的上等人,都是些贵族子弟。试想不是知根知底的能让你来做侍卫?那都是皇帝的亲信,是皇帝把自己的命交给他们保管的人那。所以别把因果搞反了,是因为觉得他们可靠,所以才能做侍卫,而不是做了侍卫,才成为皇帝的亲信,指不定其中的很多人,还是皇帝从小玩到大的小伙伴呢。更何况,就算侍卫里面,也是三六九等的,像和珅这种能够近皇帝身的,都是有着贵族血统的,想想富察·福尔康吧,他是什么身份?他是忠勇公大学士福伦嫡长子。再看『贾珍因想着贾蓉不过是个黉门监,灵幡经榜上写时不好看,便是执事也不多,因此心下甚不自在。可巧这日正是首七第四日,早有大明宫掌宫内相戴权,先备了祭礼遣人来,次后坐了大轿,打伞鸣锣,亲来上祭。贾珍忙接着,让至逗蜂轩献茶。贾珍心中打算定了主意,因而趁便就说要与贾蓉捐个前程的话。戴权会意,因笑道:「想是为丧礼上风光些。」贾珍忙笑道:「老内相所见不差。」戴权道:「事倒凑巧,正有个美缺。如今三百员龙禁尉短了两员,昨儿襄阳侯的兄弟老三来求我,现拿了一千五百两银子,送到我家里。你知道,咱们都是老相与,不拘怎么样,看着他爷爷的分上,胡乱应了。还剩了一个缺,谁知永兴节度使冯胖子来求,要与他孩子捐,我就没工夫应他。既是咱们的孩子要捐,快写个履历来。」』看看,一个龙禁尉,襄阳侯的兄弟、节度使的孩子和贾珍的儿子都想得到,就知道这御前侍卫是多么吃香了,这种位子的人能叫下人吗?那不光是有品的,关键这是一种身份、地位和荣耀。
徐铮打了何思豪两拳,一口恶气已出了,但商宝震说话含糊,明明袒护对方,倒似自己输了,越想越怒,狠狠望了他一眼,随着师妹出去。——金庸《飞狐外传》【张虎跃】:底层的人只看到眼前的一时胜负,却不知道在高层的人看来,他们这些蝼蚁的生死都是浮云。四个武官中但凡有一个是乾隆,这徐铮死了都不知道上哪说理,至于你的宝贝师妹么,那也只有呵呵了。这真是一个恐怖的世界,这徐铮也是人那,而且有血有肉有生气,谁能想到他的命运是如此低微,乾隆一个眼神就能让他们全镖局的人瞬间人间蒸发,而在他的有限的意识当中,还以为自己师父多么厉害。所以很多事情,还是不要知道为好,否则太吓人了。
那美妇叫道:“归农,归农。”那相公随口漫应,目光却贯注于二人的拼斗。那美妇伸手摇了摇他肩膀,说道:“一个糟老儿,一个泼皮混混打架,当真就这么好看吗?”那相公听她话中大有不悦之意,忙转头笑道:“这泼皮的拳脚好古怪。”那美妇叹道:“唉,你们男人,天下最要紧的事儿就是杀人打架。”——金庸《飞狐外传》【张虎跃】:这女的美貌与智慧不成比例啊。世上那么多对你垂涎的男人,但凡田归农武功低一点,你之于田归农就是三十万两白银之于马行空啊。若你跟的是一个不会武功的男人,你还这样处之泰然,那你就是缺心眼。
小孩吃了一惊,黄黄瘦瘦的小脸蛋儿上现出一些红晕,目不转瞬的望着阎基,又问:“怎么会在他身上?”独臂人道:“将来自会跟你说。这家伙本来不会什么武功,但得了两页拳经,学会了十几招残缺不全的拳法,竟能跟鼎鼎有名的大拳师打成平手。你想想,那拳经刀谱共有三百多页,等你将来学会了,学全了,能有多大本事?”那小孩听了心中激动,眼睛里闪耀着兴奋光芒。——金庸《飞狐外传》【张虎跃】:这就是教育最好的状态。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这种好学乐学的孩子,才可以放手静待花开。这就叫内驱力,只有内驱力够强,才会用自律来约束自己,不受即时快乐的诱惑,而在长远目标上持续努力。
阎基陪笑道:“你老人家别见怪,也是弟兄们少口饭吃,走投无路,这才干起这没本钱买卖来。我们定当改过自新,不敢忘了田相公今日的恩德。”田归农哈哈大笑,说道:“怎么跟我闹起虚文来啦?老阎,你拿五万两镖银,够不够使了?”阎基一怔,陪笑道:“你老人家开玩笑啦。”田归农道:“开什么玩笑?这里三十万镖银,我拿一半十五万,余下的你拿五万,还有十万两你说怎么分?”——金庸《飞狐外传》【张虎跃】:不知道那个女的会怎么想?自己的男人是大盗。一个人真的可以毫不在意世间的凶险和黑白是非吗?贾宝玉觉得『凭他怎么后手不接,也短不了咱们两个人的。』所以不学仕途经济,把薛宝钗的规劝称之为混账话。在世人眼里,贾宝玉自然是『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这种无知得莫名其妙的人用曹刿的话说就是:『肉食者鄙,未能远谋。』其实这也好理解,贾宝玉没吃过苦,自然不会『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但是当大盗夺镖银这种是非问题,相信他也不会视若无睹吧,相信他也不会与这种人相交吧。如果这女的不知江湖凶险是肉食者鄙的话,那么没有是非观念就等于视芸芸大众如草芥蝼蚁了。她可以站在云端冷漠的俯视众生,但是当世间的凶险加诸到她身上又如何?
田归农报以一笑,继续说道:“镖行这位姑娘借衣服给她,这一份情分不能不报,咱们给马姑娘留五万两。还有,这里三位侍卫大人在此,常言道见者有份,每人分一万两。余下二万,就送给此间主人。你说我这样分法公不公道?”阎基连连鼓掌,大叫:“公道之极,公道之极!我早说你田相公是天下第一等慷慨豪爽的大英雄。”——金庸《飞狐外传》【张虎跃】:分明为盗,却枉谈公道,我从未见过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所谓盗亦有道,就是在分脏的时候,按实力分配,利益均沾吧。那独臂人和黄瘦小孩虽然也在场,但是没显示实力出来,就被排除在了利益分配之外了。
那美妇神态自若,呆呆望着火堆,嘴角边挂着一丝冷笑,只极细心之人,才见到她嘴唇微微颤动,显得心里甚为不安。田归农脸如白纸,望着院子中的大雨。三个人的目光瞧着三处,谁也不瞧谁一眼,各自安安静静的坐着,一言不发。但三人心中,却如波涛汹涌,有大哀伤,有大决心,也有大恐惧。——金庸《飞狐外传》【张虎跃】:到处都可以看到为潘金莲洗白的,说她是为了爱情,好高大上的丹书铁券啊。爱情?爱的谁?不都是爱自己嘛。潘金莲爱西门庆吗?如果真的爱他,为什么又要和陈敬济一起给他戴绿帽?南兰爱田归农吗?那是因为,她觉得遭苗人凤冷落了,田归农趁虚而入。所谓的爱情,说穿了不过是空虚寂寞冷。西门庆是以吃软饭为生的,苗人凤是以打打杀杀为生的,他们都得工作,搬起砖我没法抱你,放下砖我没法养你,这就是男人的困境。什么是爱情?我觉得男人为了家庭在外打拼才叫爱情。而女人因为空虚寂寞冷,而找其他男人填补自己的空虚,那叫什么爱情?南兰抛下自己的女儿,潘金莲毒死自己老公,这叫追求爱情啊?她们需要爱情,苗人凤就不需要爱情吗?苗若兰就不需要妈吗?那叫不负责任,那叫冷血自私。
他纵马缓行,心中在想:“当年若不是一招失手,今日与胡氏夫妇三骑漫游天下,教贪官恶吏、土豪巨寇,无不心惊胆落,那是何等的快事?”——金庸《飞狐外传》【张虎跃】:你们三个人真的能好好过日子么?不过在金庸的书中,真正做到惩奸除恶的主人公还真不多。好像金庸写书有一条原则似的,那就是主人公是不能杀人的,可一个坏人光凭被人打一顿就改邪归正么?比如胡斐教训了恶霸凤天南,结果就是凤天南转过身来就让钟阿四一家惨死,最后凤天南是死于伪君子汤沛之手的。恶人死于另一个恶人之手,所以我们只能寄希望于报应,而不是正义的力量,这是金庸小说的基本逻辑,这就搞得每个主人公都是一副烂好人的样子。所以我看金庸小说都是反着看的,就是对凤天南和棋仙五老这种人千万别手下留情,这世间应该有正义的力量,而不能寄希望于另一个恶人汤沛或何红药的出现。
大车从苗人凤身旁掠过,忽听得一个娇柔的女子声音从车中送了出来:“爹,到了京里,你陪我去买宫花儿戴……”这是江南姑娘极柔极清的语声,在这北方莽莽平原的风雪之中,甚不相衬。——金庸《飞狐外传》【张虎跃】:看了这种傻白甜,就知道林黛玉的可贵了,南兰只知道宫花戴,林黛玉房间全是书籍和笔墨纸砚。看看人家林黛玉的悟性,第一次贾母问黛玉念何书。黛玉道:『只刚念了《四书》。』黛玉又问姊妹们读何书。贾母道:『读的是什么书,不过是认得两个字,不是睁眼的瞎子罢了!』但到了第二次,宝玉问黛玉:『妹妹可曾读书?』黛玉道:『不曾读,只上了一年学,些须认得几个字。』贾母只一点,林黛玉就领悟了,做人要谦虚。读书有什么用?这就是读书与不读书的区别。像林黛玉这种读书多的人,像贾母这种阅历丰富的人,知道世界很大,自己很渺小很幼稚。而马春花和徐铮呢?老觉得马行空多么厉害,其实天外有天人外有人,马行空啥也不是。
那小姐相貌娇美,肤色白腻,双目灵动,樱红小嘴,别说北地罕有如此佳丽,即令江南也是少有。她身穿一件葱绿织锦的皮袄,颜色鲜艳,但在她容光映照之下,再灿烂的锦缎也显得黯然无色。——金庸《飞狐外传》【张虎跃】: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苗人凤怎么会喜欢她呢?真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苗人凤武功盖世,称为打遍天下无敌手,可终究还是要受自己激素的奴役。摧眉折腰事美人,一生不得开心颜。当然,子非鱼,安知鱼之不乐?人生就是来体验的,爱过后失去,总胜过从未爱过。一个人是多么寂寞无趣,但是把女儿拉扯大,爱女儿惜女儿,为女儿当牛做马,把一项责任担在肩上,把一名高高在上的战神,变成一个油盐酱醋的男人,变成一位琐碎的父亲,也许这才是更幸福的事情,也许苗人凤乐在其中。行侠仗义称霸武林与养育女儿孰乐?冷暖自知。
那官儿忽地一拍桌子,发作起来,指着苗人凤骂道:“你是什么东西?见了官府不回避也就罢了,贼眼还骨溜溜的瞧个不休。我看你粗手大脚,生成一副贼相,再瞧一眼,拿片子送到县里去打你个皮开肉绽。”苗人凤低头喝酒,并不理会。那官儿更加怒了,叫道:“你请安赔礼也不会么?这等大剌剌的坐着。”——金庸《飞狐外传》【张虎跃】:其实这人强敌环伺,苗人凤尤其厉害,偏偏是唯一对他没有企图的高手。人狂必有祸,做人别太过。即使有所成就也要知道,这世上总有很多人比你厉害,何况猛虎难敌群狼,你能比得了人家团队合作么?而你跌跟斗的因素很多,比如运气,比如准备没有对方充分,比如信息不对称。大秦帝国都被项羽和刘邦两个人噶了,何况你呢?谁能想到陈胜吴广两个人,却能动摇那么强大的秦国?风水轮流转,谁也不知道自己算是哪根葱。
那小姐柔声劝道:“爹,你犯得着生这么大气?乡下人不懂规矩,也是有的。何必跟这些粗人一般见识?哪,喝了这杯吧。”说着将一杯酒递到他嘴边。——金庸《飞狐外传》【张虎跃】:『乡下人不懂规矩。』『何必跟这些粗人一般见识。』攻击性不大,侮辱性极强。苗人凤自然会想到,自己是一介武夫,所以后来偏偏不教苗若兰武功,而是把她培养得知书识礼。若兰,也许外貌与她母亲一样漂亮,其他的却是一点都不像。南兰这个人并不讨喜。我并不是说,女人一定非得从一而终,而是别拿什么爱情说事。婚姻更重要的是责任,既然踏入了婚姻,那就意味着放弃对其他异性的选择权。在婚姻中,苗人凤并无过错,在书中他是一位好父亲,既然可以这样对女儿,那么也可以想见,他可以做到怎样去对待妻子,这样的丈夫,夫复何求?关系的建立,是需要包容和磨合的,指责对方不理解自己,并宣布感情破裂,也太自我为中心了。自己不努力去经营关系,凭什么要求别人迁就你啊?南兰总希望苗人凤像她那样,如果苗人凤变成了南兰,那么我想这样的苗人凤,很多人都会弃粉而去。其实苗人凤喜欢的是胡夫人那样的女子,但他光明磊落,不起非分之想,相处得坦然融洽,与胡夫人互相敬重,是一种纯友谊的关系。看看苗人凤和胡夫人的关系,再看看南兰和田归农的关系,出轨披上了爱情的外衣,连爱情都沾染了秽气。
那“调侯兄”又道:“兄弟今日总算开了眼界,这等宝刀,吾兄想来也是生平第一次见到。”南仁通冷笑道:“胜于此刀十倍的,兄弟也常常见到。”“调侯兄”哈哈大笑,道:“取笑,取笑!吾兄是位文官,又见过什么宝刀来?”补锅匠听到了二人对答,大声道:“世上若有更胜得此刀的宝刀,我宁愿把头割下来送他。吹大气又谁不会啦?嘿,我说我儿子也做个五品官呢,你们信不信啦?”众人忙喝:“胡说,快闭嘴!”南仁通气得脸也白了,霍地站起,大踏步走向房中。——金庸《飞狐外传》【张虎跃】:色是刮骨的钢刀,气是惹祸的根苗。佛争一炉香,人争一口气,其实很多争的都是闲气,惹来的却是真祸。真正的争气,是人前韬光养晦,背后不断增强自己的实力,无实而享大名者必有奇祸。
只听“调侯兄”道:“宝刀只一把,却有五个人想要,怎么办?”那脚夫道:“凭功夫分上下,胜者得刀,公平交易。”“调侯兄”向南小姐瞧了一眼,说道:“宝刀美人,都挺难得。”补锅匠道:“我不争宝刀,要了这姑娘就是啦。”店伴冷笑道:“也不见得有这么便宜事儿。武功第一的得宝刀,第二的得美人。”脚夫、车夫齐声道:“对,就这么着。”——金庸《飞狐外传》【张虎跃】:武功第一的得了宝刀,那么杀武功第二的岂不是更容易?果然强者占尽好处,强者恒强。面对猛兽,牛羊就得结队,野牛的大队排角成城,就可以御强敌,但拉开一匹,只能牟牟地叫,成为猛兽的食物。所以,弱者都懂得合纵,联合起来对付强者,强者也懂得连横,对弱者的联合进行分化瓦解各个击破,也就是谁都懂得先把对自己威胁最大的人除掉。
原来苗人凤知道追他不上,最后奋起神力,掷出软鞭。这条钢铸软鞭从面门直打到小腹,补锅匠立时尸横雪地。此时苗人凤也已支持不住,终于一交摔倒。——金庸《飞狐外传》【张虎跃】:这是金庸书中,少见的好人除掉恶人的情节,而且干净利落地一下子除掉了四个,真是痛快淋漓,但这目的却是自保,如果苗人凤不中毒,这五个人是一个也不会死的,倒像是这五人被蒋调侯的偷袭暗算连累了,为什么金庸总是避免出现铲恶锄奸的情节出现呢?要知道锄一恶,要比做十善还好,因为很多恶人罪恶累累,一生中要做很多坏事,如果一开始洪七公杀了欧阳锋叔侄,袁承志一开始杀了棋仙五老,胡斐一开始杀了凤天南,后来的很多悲剧和惨事都不会发生。对于金庸书中的主人公,几乎所有读者都默认为侠客,但是在他们的一生中,真的没看见铲掉哪个恶人锄掉哪个奸人,几乎都是死于报应,也只能用报应这两个字了。金轮法王差点死于杨过之手,但就是不让其死于杨过之手,结果金轮法王这个第一高手,窝窝囊囊的被倒下的柱子砸死了,金轮法王:『这死法让我死得不服气啊。』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一根柱子倒下来,他就不会死。也许是因为主人公的运气太好了,而作为制衡,就给了反派免死金牌(主人公的心软),所以主人公和大反派就这么缠缠绵绵的纠缠到最后。
苗人凤大喝:“你不杀他,便是杀我!”南小姐吃了一惊,身子一颤,宝刀脱手掉下。这刀砍金断玉,刃口正好对准蒋调侯的脑袋。只听得南小姐与蒋调侯同声大叫,一个昏晕,软软摔下,跌在苗人凤身上,另一个的脑袋已让宝刀劈开。——金庸《飞狐外传》【张虎跃】:好人不死,靠作者给的运气。坏人不死,靠好人的心软。作者的规矩,好人是不能杀人的,杀坏人也不行,杀了人就不是白莲花了,所以坏人必须死在好人的运气之下。金轮法王:『对对付,我就是这么死的。』欧阳锋:『我居然是笑死的,你们能想象吗?』连城诀里的一干坏人,死于宝藏上涂的毒,而毒可不是狄云涂的。无论他们怎么对待狄云,狄云都不会杀他们。狄云惨的我都看不下去了,正希望他一死了之,这样他就解脱了。但好像狄云上辈子作了孽一样,来到这个世界就是来受苦的,苦没受够总也死不了,而那些坏人不折磨够狄云也不能死,最后大概狄云的罪受够了,所有坏人一下子全死了。最后狄云武功盖世,富可敌国,美人在怀,妥妥的人生赢家,可是他放弃了,到荒山野岭做野人去了。总之好人是罪有应得,坏人是来成全他们受苦的,得最后好人受够了苦让老天来收他们。
他听见女儿在哭叫:“妈妈,妈妈,抱抱兰兰!”女儿在他怀中挣扎着要到母亲那里。他耐着性子等待,等那美妇答应一声,等她回过头来再瞧女儿一眼……——金庸《飞狐外传》【张虎跃】: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莫非是从这里来的?苗人凤是大侠,田归农是大盗,南兰是曾经从大盗手里逃出来的人,苗人凤是曾经从大盗手里救过她的人。什么是大侠?什么是大盗?南兰不会分不出来,但是她依然选择了大盗田归农,而弃大侠苗人凤而去,甚至连女儿都割舍了。自古深情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说什么『极深极深的爱着』,都不如大盗的甜言蜜语软语温存。对于南兰来说,你是大盗还是大侠,跟她有什么关系呢?她只知道眼前的大盗,才是她想要的。
次日清晨,苗人凤命店小二做一大碗面吃了,端张椅子,坐在厅中,冷月宝刀放在身旁。他生平不爱事先筹划,预料的事儿多半作不了准,宁可随机应变。南小姐见了他神情,很是害怕,问了他几句,苗人凤并不回答,她就不敢再问。——金庸《飞狐外传》【张虎跃】:那你倒是吱一声啊。别一声不吭的呀。其实实话实说就行:『见机行事。』那怕骂她也行:『妇人家家的懂什么?一边玩去。』这样她就不会担心了,不会胡思乱想了,知道有个男人在,一切听男人的就行。她骂你乡下人不懂规矩,你也可以骂她妇道人家没有见识呀,这样大家就扯平了。你不是城里人吗?城市户口很牛么?你把户口本拿出来啊?看看那鄂北鬼见愁钟氏三兄弟给不给你面子。对付女人啊,越是伤她的心,她就越是想证明自己,这样她就不再空虚寂寞冷了,也没有心思出轨了。她一天到晚唯一想的事就是:『我是如何如何,你是那样那样,我比你怎样怎样。』天天吵架的夫妻,基本上没空离婚,因为他们每时每刻都在想着怎么抬高自己如何贬低对方。有哪个男人比连城璧更优秀?但沈璧君还是移情别恋了,就是因为连城璧太礼貌太彬彬有礼了,沈璧君的体会是没劲,可见吵架是婚姻中喜闻乐见的娱乐活动。
南小姐关心苗人凤安危,却留在厅角之中。苗人凤见她一个娇怯弱女,居然有此胆量,大是喜慰。只因南小姐在厅角这么一站,苗人凤自此对她生死以之,倾心相爱,当下向她微微一笑,抽出冷月宝刀。——金庸《飞狐外传》【张虎跃】:南兰那是无知者无畏,压根不知道高手过招之处有多凶险。其实对于一个女子来说,离你越近越有安全感。若离你太远了,她觉得就算你想救她都鞭长莫及。如果你搂着她与敌人过招,她更不会害怕,你信不信?因为她对武功一无所知,有男人抱着她就心里踏实了,就像婴儿躺在子宫里一样,外面敌人朝自己母亲扔个原子弹都不会在乎。
说到胡夫人对丈夫的情爱,他说:“像这样的女人,要是丈夫在水里,她一定也在水里,丈夫在火里,她也在火里……”——金庸《飞狐外传》【张虎跃】:这种性格本来就莫名其妙,丈夫就是一切?除了自己的丈夫,再无其他任何别的了?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死了无法复生,所以就算有一万个理由死,但只要有一个理由活,那就必须活下去。所以我觉得胡夫人死的毫无意义,而且也正是胡夫人的死导致了儿子胡斐凄苦的童年。九死一生啊,能够活下去,只因他是金庸的主人公,作者给了他主角光环,正常情况下一家三口早就在黄泉团聚了。让苗人凤照顾胡斐?可胡斐一直把他当杀父仇人。苗人凤一直蒙受着杀胡一刀的不白之冤,其中的内情只有胡夫人知道,也只有胡夫人能给苗人凤洗白,这个唯一的知情人居然自杀了,结果胡斐和苗人凤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你说他们俩死了谁好?其实这一切完全可以避免的。我理解的侠文化,轻生死重大义,是指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是不计生死勇担大任,而不是指自杀殉情。我觉得自杀殉情之类的,是受了世俗歪理邪说的毒了。什么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这不是爱情至上吗?我们来到这个世上,就是为了一个以前从未谋面的异性?在我看来,任何人都是我生命中的过客,我来这个世界是来见识的,是来体验生命的。不是为了某个人,而且就因为她性别与我不一样,我就得生死以之?胡斐:『我这是找了一个什么妈呀?老子挑来挑去,挑了一个武功一级棒,还拥有富可敌国宝藏的爹,又找了一个花容月貌的妈,以为这辈子可以当高富帅了,结果不但成了小叫花,连命都是店小二捡来的。』
何况,他心中确是记得客店中钟氏三雄火攻的那一幕……他是在火里,而她却独自先逃了出去……他一生慷慨豪侠,素来不理会小节,然而这是他生死以之相爱的人……在他脑子里,一直觉得南兰应该逃出去,她是女人,不会半点武功,见到了浓烟烈火自然害怕,她那时又不是他妻子,陪着他死了,又有什么好处?……但在心里,他深深盼望在自己遇到危难之时,有个心爱的人守在身旁,盼望心爱的人不要弃他而先逃……他一直羡慕胡一刀有个真心相爱的夫人,自己可没有。胡一刀虽早死,这一生却比自己过得快活。——金庸《飞狐外传》【张虎跃】:能理解,四周是烈焰,自然不希望她在身边,可又希望她在身边。危难之际有爱人在身边就会有力量,相反不再身边就会很无助凄苦。如果爱人陪在身边,其实也会让她先走的,不希望她陪自己冒险,但如果一回头发现她早就走了,就会心里很难过。所以影视剧演的都是『快走,走啊,不要管我。』『不,我不走,我要陪着你。』『走啊,你留在这里只会连累我,我能应付,不要担心我。』『不,要走一起走。』『走,再不走,我一刀捅死你。』这样来来回回三遍,然后女的牙一咬,脚一跺,头一扭,流着恋恋不舍的眼泪,毅然决然的离去,一路迈着轻快的步伐,唱着悠扬的小曲,一回头:『咦,你没死啊?那,那太好了。』『是啊,当时的我啊,可牛坏了。』『我看上了一辆车,咱们去看看?』『你为什么不问问我是怎么脱险的?』『你不都脱险了吗?说它干嘛?还是说点开心的吧,去看看车吧?』『可我没钱啊。』『那看来我们不合适,要不分手吧。』有人觉得为什么要那么麻烦呢?其实呢,还真的必须这么麻烦,自己先走和让你先走,是完全不同的,这就是人情世故,你看苗人凤和南兰就是省了这一麻烦,结果后面更麻烦了。所有人情世故都是如此,别人送礼来,你当然得收,但是直接收不行,你得和他推来推去,来来回回激烈的搏斗,唇枪舌剑拳来脚往,大战几百回合后,最后你终于招架不住,万般无奈骂骂咧咧地把礼收下,『这,这,你看,哎,让我怎么说你呢?这次我就收了,以后可不能这样啦。咱们俩的交情,你还搞这个,分明不把我当自己人嘛,还每回来都这样,拿你一点办法都没有。看,刚买的衣服,被你扯掉两颗扣子。』这场表演才算完美收官。当然人情世故是永远没得完的,下次送件名牌衣服,这就叫礼尚往来,往来的越勤关系越亲,当然往来是不可能空手的,自然又得捋袖揎拳努目眬眉地大战一场。
相见的第一天晚上,她睡在床上,睁大了眼睛望着黑暗的窗外,忍不住暗暗伤心:为什么当日救她的不是这位风流俊俏的田相公,偏生是这个木头一般睡在身旁的丈夫?她却不懂,这个田相公武功不够,根本救不了她,就算能救,他也不肯冒险出手。——金庸《飞狐外传》【张虎跃】:应该是,就算会救,也是贪图美女宝刀。不,什么救,是抢夺美女宝刀,是多了一个抢夺美女宝刀的大盗。
终于有一天,她对他说:“你跟我丈夫的名字该当对调了才配。他最好是归农种田,你才真正是人中的凤凰。”也不知是他早有存心,还是因为受到了这句话再加上眼色的风喻,终于,在一个热情的夜晚,宾客侮辱了主人,妻子侮辱了丈夫,母亲侮辱了女儿。——金庸《飞狐外传》【张虎跃】:在我看来,他俩的名字,一点都没有起错。田归农才是最好归农种田 ,这样就可以少害些人。而苗人凤才是人中龙凤,他是胡夫人以幼子相托的轻生死重然诺的侠士。把自己的婴孩,托付于一个有杀夫嫌疑的男子,然后没有后顾之忧的殉情了,这是对苗人凤怎样的信赖啊。苗人凤和胡夫人才是一类人,对自己的道德要求很高。但是说这俩个人有多好,其实也看不出来,比如苗人凤并没太用力的找胡斐,胡夫人殉情实在是一大失策。倒不是她看错了苗人凤的人品,她不可能料得到死后事件的走向,苗人凤也没有参透事件真相的能力,她觉得苗人凤人品靠得住,却不知阴差阳错世事无常,所以说胡夫人殉情是一大失策。前面夺刀的场面,可以看出是把苗人凤写成十步杀一人的侠客的,但并没有表现苗人凤的嫉恶如仇惩奸除恶,苗人凤出手杀人完全是为了自保,而不是什么英雄救美,而对于争夺美人宝刀的大盗,书中也一再用豪客称呼他们。金庸始终在刻意模糊黑白是非,而事实是不可能没有黑白是非,所以就是黑不黑白不白。所以有人说,金庸心中无英雄,所以写不出英雄。主人公对反派即使有厌恶和痛恨,也始终是模糊与不坚定的,棋仙五老是温青青的杀母杀父仇人,甚至连温青青也是在杀行列,袁承志居然看在温青青面子放了他们,他是怎么看出这么做是给温青青面子呢?我是无论如何也想不透,这理由也实在太牵强与莫名其妙了罢。胡斐一路追杀凤天南,看起来牛气轰轰的,最后还要靠伪君子汤沛出来解决了。令狐冲剑法练到无招境,哎呀老厉害了呀,结果还得靠小尼姑依琳来解决问题。这不就是无能嘛,心理障碍嘛,练武靠运气,杀敌靠天收。武功练到天下无敌,其实反派只要伸长脖子:『来吧。』主人公绝对不知所措,根本不知道接下来怎么办。怎么办?金庸笔一挥:『老规矩,让老天帮你收了他。』欧阳锋无奈地笑笑:『我就是自己把自己笑死的。』金轮法王:『我只能让一根柱子砸死了。』鸠摩智:『能咋办?走火入魔自废武功吧,要不然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个窝囊死法。』慕容复:『你们不如我,我自己把自己搞疯了,不但不用死,还和表妹一起了。甚至还有人说,独孤求败是我后人。很满意这个结局了。』连城诀里的反派:『最草率的就是我们,居然还有不会过期的毒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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