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不动产租赁合同在江苏省内遗失,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登报声明:

1、准备材料: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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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房屋租赁合同

- 租赁合同复印件(如有)

2、选择报纸:根据江苏省相关要求,您可以选择在江苏省内的主要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如《扬子晚报》、《现代快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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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撰写遗失声明:根据报纸的要求,撰写遗失声明,声明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 遗失合同双方的名称

- 遗失合同的基本信息(如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等)

- 遗失合同涉及的标的物(如房屋地址、面积等)

- 声明作废的条款

- 联系方式

4、提交材料:将准备好的材料和撰写的遗失声明提交给报社。

5、缴费登报:按照报社的要求缴纳登报费用,并确认登报日期。

6、领取报纸:在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后,记得领取报纸,以备不时之需。

7、办理后续手续:根据实际情况,您可能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租赁合同补办手续,请携带好报纸和上述材料前往。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操作步骤可能因地区和报纸要求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办理过程中,建议您及时关注当地相关部门的最新规定,以确保顺利完成遗失声明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