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南宁购房合同不慎遗失,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登报遗失声明:

1、准备材料:您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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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购房合同原件(如果有的话)

-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 与购房合同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发票、收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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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系报社:联系当地发行量较大的报纸,如《南宁日报》、《南宁晚报》等,咨询登报遗失声明的相关事宜。

3、撰写遗失声明:根据报社的要求,撰写遗失声明,以下是一个参考模板:

【遗失声明】

本人(姓名)不慎将位于南宁市XX区XX路XX号的购房合同遗失,合同编号为:XXXXXX,特此声明作废。

4、付费登报:将遗失声明交给报社,并按照报社的规定支付登报费用,费用根据报纸的发行量和版面大小而有所不同。

5、等待见报: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后,一般需要等待1-2个工作日,见报后,您可以收集当天的报纸作为证据。

6、补办手续:携带报纸、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南宁市房产交易中心或相关部门申请补办购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