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公章遗失后,为了维护合法权益,防止他人非法使用公章,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登报声明作废,以下是太原公章遗失登报声明的基本流程:

1、准备材料:公章遗失报告、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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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公安部门:公章遗失后,首先应向公司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报案,领取报案回执。

3、撰写声明稿:根据报案回执和相关材料,撰写公章遗失声明稿,声明稿一般包括公司名称、公章遗失时间、声明作废等内容。

4、选择报纸:根据当地规定,选择一家具有影响力的报纸进行登报声明,太原地区可以选择的报纸有《山西日报》、《太原日报》等。

5、提交声明稿:将撰写好的声明稿提交给所选报纸的广告部,并按照要求支付登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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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等待见报:报纸会在约定的时间内刊登声明,一般在见报后的第二天可以领取报纸。

7、办理新公章:在完成登报声明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公安部门申请办理新公章。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公章遗失声明稿示例:

【声明】

太原市XX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公章编号为:XXXXXX,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太原市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公司类型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