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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都会遇到一个这样的问题,那就是公司的业务越来越好,销售的订单越来越多,营业额也越来越高了,但是年底汇算清缴,查账的时候,发现扣除税收和成本之后,实际利润并没有增加多少,让老板非常头疼。
我国一般纳税人主要需要缴纳的税种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分红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则根据不同的行业,缴纳的税率不同,比如现代服务业按照6%缴纳增值税,建筑行业按照9%缴纳增值税,贸易行业,制造行业等,按照9%缴纳增值税,而企业所得税则需要按照25%缴纳,除了一些高新技术企业或者在西部大开发等地区的企业可以享受减免按照15%缴纳,分红税则是需要按照20%缴纳。
但是依法纳税是每个月都应该尽到的业务和责任,那么税负压力大,该如何合理合法的增加企业的现金流,提高公司的利润呢?
我们其实可以通过享受一些地方的优惠政策,来减轻公司的税负压力?
1. 我们可以选择在地方产业园区成立一家新的有限公司,用新成立的公司来正常承接业务,缴纳税费,可以获得地方的奖励扶持,对于入驻的企业,可以奖励地方留存的70%-90%,增值税地方留存5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当月缴纳,次月奖励。
2. 对于部分和个人之间的业务或者对方公司无法提供发票的业务,我们可以选择用个体工商户去承接业务,申请核定征收,个税核定税率为0.25%-0.75%,年开票额400万内,不需要再缴纳分红税和企业所得税,综合税负3%以内,开票100万,只需要缴纳不到3万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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