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王*与被执行人蒙建宏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蒙建宏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人向本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蒙建宏,男,1985年5月20日出生,汉族,住广西桂平市木乐镇岭村岭尾屯69号。公民身份号码:4508811985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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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2021)桂0423执681号

执行标的:9.472万元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悬赏金额:凡是提供有效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申请人自愿支付悬赏金,承诺悬赏金为举报人提供执行到位金额的30%。

举报线索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提供一方获得;联名提供的,由联名方共同指定一人领取后自行分配。

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线索举报电话:

0774-6283430

蒙山县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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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