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舞全市两级法院干警学习楷模精神、汲取奋进力量,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10月11日下午,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事迹分享座谈会。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唐军成,在家院领导班子成员、专职审委委员、各部门负责人、2024 年招录入职公务员及各县(区)人民法院院长参加了会议。会议还邀请了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等相关领导参加座谈。
李钦城分享事迹
9月27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大寺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李钦城受到党中央、国务院表彰,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2014年,李钦城进入钦北区人民法院工作,之后主动申请去大寺法庭工作。作为一名从贫困山区走出的少数民族法官,李钦城深知基层群众面临法律知识匮乏、语言沟通不畅、交通条件不便等多重打官司难题。为将司法的阳光洒向田间地头,李钦城充分利用自己熟悉当地语言和风俗的优势,构建完善民汉双语诉讼服务体系,为当地各族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赢得广泛赞誉。
会上,唐军成指出,李钦城同志是钦州法院队伍的荣耀,他扎根基层十余载“十年磨一剑”,成绩来之不易,希望全市两级法院干警要向李钦城同志看齐,用心、用情、用力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唐军成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印发的《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行动方案》,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从法院工作实际出发,加强谋划,积极为钦州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黄岩松,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科长、四级调研员邱光兰,市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主任黄卓胜先后对李钦城同志表示祝贺,并指出,钦州市政法干警要积极向李钦城同志学习,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司法力量。
座谈会现场,市中院专职审委委员曹国兴,钦北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薛银娟及市中院部门负责人代表、新招录的公务员代表依次做了交流发言。
文丨政治部
图、编丨黄诗颖
审核丨刘杰卿
微信号:钦州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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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88期 总127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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