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章挂失登报是指企业在合同章遗失后,为防止他人非法使用该章给企业带来损失,按照规定在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以下是办理合同章挂失登报的相关步骤:
1、准备材料:企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合同章遗失证明(由企业出具);
- 报纸广告费用。
2、选择报纸:根据企业所在地的规定,选择一家具有影响力的报纸进行登报,通常情况下,选择企业所在地的市级或省级报纸。
3、撰写遗失声明:按照报纸的要求,撰写合同章遗失声明,声明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 企业名称;
- 遗失合同章的名称、编号、有效期限;
- 遗失时间、地点;
- 声明作废的日期;
- 联系电话。
4、提交材料: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报社,并支付广告费用。
5、等待登报:报社审核通过后,会在约定的时间内刊登遗失声明。
6、领取报纸:在遗失声明刊登当天,企业需购买一定数量的报纸作为凭证。
7、办理新章:在合同章遗失声明刊登一定时间后(通常为一个月),企业可携带报纸和遗失声明,到公安局指定的店申请刻制新的合同章。
8、通知相关单位:企业应及时通知与合同章有关的相关单位,告知合同章已更换,避免因未通知导致的。
注意: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请以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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