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现今,未成年不可驾驶机动车已是社会共识,但关于满足非机动车驾驶条件的法律规定仍未形成普遍性认知。你知道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操作简单、成本低廉、灵活省力使得电动自行车广受大众欢迎,伴随驾驶人低龄化现象也尤为凸显。未满足驾驶条件的孩子,因身心尚未成熟、应变能力差且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极易酿成事故,给自身和家庭带来不可预估的伤害。
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案例
2024年7月9日,被告小王(未满16周岁 化名)骑行二轮电动自行车超车并右转时,不料与驾驶二轮电动车正常行驶的原告文某发生碰撞,造成文某受伤、车辆受损。经文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认定,被告小王负此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文某无责。事故发生后,原告文某被先后送往多家医院自行治疗,后因赔偿事宜未协商一致,便将小王及其监护人老王(化名)诉至文水法院。
文水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次交通事故发生的真实性和责任认定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鉴于被告小王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能力承担赔偿责任,故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担赔偿责任。据此,判令由小王的法定代理人老王一次性赔偿原告12524元。案件结束后,法官对小王及其监护人老王进行普法教育。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这起交通事故再次敲响了安全驾驶的警钟,对电动车安全一定要足够重视,未成年人判断能力弱、法治意识淡薄,监护人应当避免未成年子女驾驶电动自行车,少一点侥幸、多一点谨慎,避免危险出行。
电动车骑行小贴士:
1.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有效降低60%-70%的交通事故死亡风险,因此佩戴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措施。
2.遵守交通规则,切勿逆行、闯红灯、超载行驶,与大型机动车保持安全距离,人身安全至上,无论责任主次。
3.拒绝违法载人,电动车违法载人不仅影响驾驶人的操控,乘坐人员也缺乏安全保障。
4.请勿持物骑行,单手骑车首先不利于控制车身平衡,其次遇突发情况难以控制车闸。接打手机、雨天撑伞等都易引发交通事故。
责编:穆沛方
来源:道路交通法庭
编辑:康昭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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