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雨姐,本可以是新农村的典范,可以成为网友们了解农村的媒介和窗口,没想到却凭借一己之力让自己陷入如此境地,在10月14日还被央视点名批评。
事情起因很简单,就是东北雨姐在直播间售卖的红薯粉被检测出不含任何红薯成分,只检测出价格更低廉的木薯成分。而东北雨姐却在直播间大放厥词称,“除了红薯淀粉,饮用水,食用明矾等之外,没有其他任何乱七八糟的添加。”
在出事后,东北雨姐团队发了一个道歉视频和一个声明后彻底“消失”了。而现在道歉视频不见了踪影,只留下10月12日发布的一个声明视频。
有网友组团去往雨姐的拍摄基地探访,发现已经人去房空,只留下了无人看管的小狗。
但是有网友发现,雨姐其实并未“消失”,而是疑似在不断地开小号发布视频内容,涉及的账号有“东北小老板”和“东北农村生活”等。
不过这些号的影响力毕竟有限,对于大多数网友而言,她确实“消失”了。
“雨姐去哪了?”“雨姐跑路了?”一时间成为全网热议的未解之谜。
根据12日发布针对红薯粉造假的通报来看,相关机构对东北雨姐的本溪雨姐传媒有限公司的处罚仅仅是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合计165万元。跟隔壁的三只羊一样出来道个歉、鞠个躬、哭一声,就可以继续卖货了,半场直播不到就可以赚到这个罚款钱,为什么要玩这么一手失踪呢?
涉嫌避税
因为央视起底了东北雨姐夫妇实际控制的公司有20多家,除了"辽宁雨姐电商直播孵化基地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万,其余大多数公司都是注册资金10万元的小微企业。
为什么要注册这么多公司?最明显的一个目的就是分散风险,东北雨姐旗下招募了多个网红,这些网红归属于不同的公司,一旦有人塌房,那么受损的只是某个子公司,可以迅速进行切割,毫不影响核心以及其他公司赚钱。
而另一个最重要的目的就是避税。
国家为了鼓励创业,推出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东北雨姐就是利用了这个政策的漏洞,通过这些小微企业与厂商签订订单,将大合同化整为零,从而达到避税的目的。
据直播相关行业人员的描述,这种避税方式在直播行业中很常见,很多大主播都使用这种方式避税,要是地方仔细去查,肯定能查出很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按照东北雨姐如今的体量,只要仔细追查,避税的金额肯定不会少,所以大家知道为什么要玩失踪了吧。
平台有没有责任?
平台在不停造神,辛巴、三只羊、东北雨姐、郭有才等等,你方唱罢我登场,一个主播塌房后捧另一个,源源不断获利。
有些头牌主播,并不是某平台的素人用户,而是通过与平台签约后,获得了巨大的流量曝光甚至是经济支持。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主播违法、侵权甚至犯罪,平台是否还是可以按照“避风港原则”不承担相应责任?
来看2020年6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开了原告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麒麟童公司)与被告武汉斗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斗鱼公司)侵害作品著作权纠纷一案一审判决书。
某斗鱼签约主播,在直播间未经授权,放了一首歌。现在音著协代表这首歌的著作权人提起了诉讼,进行索赔。这个案子的核心问题是:斗鱼平台应不应该承担责任?
判决书如下:
根据本案查明的事实,凡在斗鱼直播平台上进行直播的主播均要与斗鱼公司签订《斗鱼直播协议》,协议第6条约定,主播在斗鱼平台直播期间产生的所有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所有权及相关权益,由斗鱼公司享有。由上述约定可知,主播与斗鱼公司之间虽然并无劳动或劳务关系,但主播系为斗鱼公司创作涉案视频,斗鱼公司作为涉案视频的权利人,享有相关权利,亦应对因涉案视频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相应责任。斗鱼公司为涉案视频这一成果的权利人,涉案视频存储于斗鱼公司的服务器中,在斗鱼公司的控制下向公众传播,斗鱼公司应当对涉案视频存在侵权内容应承担的责任。
那么平台签约主播售假,平台应该承担的责任是不是要比普通用户违法情况要高?
很可惜,从当下的经济政策和互联网产业政策来看,罚了主播就行,平台还是不需要承担责任。
现在双十一临近,多名千万级翻车网红开始蠢蠢欲动,10月14日上午,“辛巴”(辛有志)连发三条视频宣布复出;而涉虚假宣传要赔1.5亿元的美妆一哥“骆王宇”也宣布在10月14日复出直播;曾被短视频平台宣布“无限期封号”的网红“二驴”似乎也跃跃欲试想复出。
行业监管还是应该加大力度,直播行业的发展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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