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大同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山西省委常委、大同市委书记卢东亮出席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谷明,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谷明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国华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希杰,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会议议程;

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大同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同市档案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关于《大同市档案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研究意见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同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关于《大同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研究意见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贯彻实施《山西省旅游条例》和《大同市旅游条例》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贯彻实施《大同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

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变动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听取了关于接受王明生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审议关于人事任免职议案的说明和拟任职人员情况的介绍,市中级人民法院拟任职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供职发言,市人大常委会拟任职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

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免职议案的说明和拟任职人员情况的介绍,市人民政府拟任职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并作供职发言;

听取了市监委关于提请审议人事任免职议案的说明和拟任职人员情况的介绍,市监委拟任职人员与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

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审议人事免职议案的说明。

分组和联组会议后,举行了第二次全体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方位推进我市农业“特”“优”发展的决定》《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决定》《大同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贯彻实施《山西省旅游条例》和《大同市旅游条例》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市贯彻实施《大同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表决,表决结果均为满意;

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变动情况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明生辞职请求的决定;

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职事项;

表决通过了关于丁国华代理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决定;

谷明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卢东亮代表市委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大代表为大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感谢。

卢东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努力开创大同市人大工作新局面。

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跨入第一方阵”总目标,牢牢把握转型“四步走”部署,牢牢把握深耕“四大赛道”发展路径,牢牢把握“融入京津冀、打造桥头堡”重大机遇,提升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开展调查研究,在大同“重振雄风、再铸辉煌”征程中贡献人大力量。

要广纳民意、认真建言,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推进民生问题解决,在增进民生福祉上展现人大作为。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扎实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为做好人大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谷明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服务中心大局,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作用,统筹推动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提质增效,持续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机关干部和人大代表的思想素质、专业水准、工作能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大同篇章作出人大新贡献。

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交流研讨。

(来源:大同日报)

(网易山西 黄晶 助编 兰亚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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