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3日18时许,原平市境内。王某鹏驾驶晋ADL83**小型汽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原崖线3公里500米处附近路段时,因操作不当,车辆与路边树木发生碰撞。

本次事故中,该车乘车人韩某延因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而受伤。

忻州公安交警提醒安全带=生命带上车就系安全带全员全程规范带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