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丢失后,为了防止他人非法使用公章,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以下是深圳公章丢失登报的步骤:

1、准备材料: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丢失报警回执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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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选择报纸:选择一家具有影响力的市级以上报纸,如《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等。

3、撰写遗失声明:根据报纸要求撰写遗失声明,内容应包括公司名称、公章丢失时间、声明作废等。

4、提交材料:将准备好的材料和撰写的遗失声明提交给报社。

5、缴纳费用:根据报纸的规定缴纳登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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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等待登报:报社审核通过后,会安排刊登遗失声明,一般情况下,市级报纸的登报时间为1-2个工作日。

7、领取报纸:登报完成后,可以到报社领取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

8、办理新公章:携带报纸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报案回执等相关材料,到公安局治安大队办理新公章刻制手续。

不同地区的具体操作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