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程某饮酒后驾驶晋FH***5号小型轿车行驶至紫金街时,被朔州交警二大队农村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对驾驶人程某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4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程某“饮酒驾驶”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朔州交警温馨提示:

酒驾成本高,干杯需谨慎!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牢记生命只有一次,酒驾不可“尝”试!

助编:祁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