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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通报

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寿宁县人民检察院第三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如下:

2024年第三季度寿宁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报告6件,其中院领导记录报告2件。

下一步,寿宁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推进“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引导干警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有关制度规定,发挥“三个规定”制度威力,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寿宁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10月15日

文案/编辑:雷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