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船承运人(英文 “Non-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缩写 “NVOCC”)是指自己不拥有船舶,但可以为他人提供海上货物运输服务。他们通过与船舶经营者签订协议,获得舱位使用权,然后以自己的名义向托运人提供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服务,并签发自己的提单。
无船承运人的主要特点:
无船承运人能够整合众多托运人的货物,实现规模经济效应,降低单位运输成本。还可根据市场需求和船舶供应情况,灵活调整航线和服务,满足不同托运人的需求。
业务范围:
1.作为承运人与货物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对从接收货物地点到目的地交付货物地点的运输负责。
2.组织货物全程运输,制定全程运输计划,并组织各项活动的实施。
订舱:根据托运人要求及货物的具体情况,与实际承运人洽定运输工具(订舱)。
3.从托运人手中接受货物,组织安排或代办到出口港的运输,并代货主办理报关、检验、理货等手续。
无船承运人的办理条件:
主体要求:
通常需要以物流或者货代类公司为主体申请,公司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一般需要包含 “无船承运” 或者 “无船承运业务” 项目。
要求公司有海运业务,且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专业的人员。 一般国际海运的业务要求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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