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转公贷款业务热点问答
Q&A
哈喽各位缴存人大家好~
成都公积金中心
自2024年10月15日起
支持本市缴存人
将家庭唯一住房的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转为公积金贷款啦!
这两天大家的留言小金都收到啦
小金特别整理了
大家最关注的热点问题
现进行专题解答~
Q1
商转公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
01
借款申请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满法定退休年龄。
02
借款申请人具有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
03
申请贷款时,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账户状态为正常,单位职工已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至少6个月、贷款申请当月与最近缴至月份的间隔不超过2个月,灵活就业缴存人已缴存公积金至少12个月。
04
借款申请人是原商业贷款借款人,是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产权人。
05
原商业贷款尚未结清,银行已同意提前偿还该笔贷款。
06
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是借款申请人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唯一住房,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产权明晰、无纠纷,除原商业贷款对应抵押外,未设立其他抵押、居住权,不存在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
07
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
08
有较稳定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Q2
商转公贷款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答
Q3
商转公贷款的申请材料主要有哪些?
答
1
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2
户口簿。
3
婚姻证明,单身须现场声明。
4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5
登记机关出具的房屋信息摘要或不动产登记信息摘要。
6
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偿还商业贷款的函》。
7
原商业贷款的借款合同(应含抵押条款)。
8
经住建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9
《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信息》(含未成年子女信息)。
(可在贷款银行查询打印)
10
委托扣款(还款)账户。
11
收入相关资料。
12
缴存公积金相关资料。
(申请人授权成都公积金中心通过住房公积金共享平台等渠道查询且能取得查询结果的,不需要自行提供)
Q4
哪些银行的商业贷款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
答
(一)以下银行已与成都公积金中心签订《商转公合作协议》,下属支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尚未结清,且符合商转公贷款相关条件的,缴存人可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分行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1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1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12.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二)如果原商业贷款支行具有公积金贷款经办资格,商转公贷款应在原商业贷款支行办理;如果原商业贷款支行没有公积金贷款经办资格,商转公贷款可在同行的其他具有公积金贷款经办资格的支行办理。
(三)具有公积金贷款经办资格的支行,可以通过成都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的服务指引—贷款业务—办理地点—经办银行网点,或者成都住房公积金APP便民服务—服务网点—贷款银行受理大厅查询。
Q5
之前是组合贷,可以将其中的商业贷款部分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吗?
答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职工没有还清公积金贷款前,不得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所以原先是组合贷款的,需要先把公积金贷款部分结清,剩余的商业贷款部分才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商转公贷款记录为一次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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